一、劳动争议应该在什么地方解决
劳动发生争议可以到下列组织调解解决:
1.企业的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二、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是什么
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是:
1.合法原则: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有关法定程序;
2.公正平等原则:不得有超越法律和有关规定以上的特权;
3.调解原则: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行使裁决或判决;
4.及时处理原则:调解、仲裁、诉讼不得违背时限方面的要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争议解决正确的调解程序
劳动争议解决正确的调解程序如下:
1.申请调解。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调解组织接到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调解工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
4.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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