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民达4.2亿手机网民5000万网络音乐、新闻和搜索引擎占网络使用前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9:24:24 287 人看过

据中国互联信息中心权威部门发布消息,我国互联网发展迅速,截至2010年6月底,网民规模达4.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增至31.8%。其中手机网民增至2.77亿人,在整体网民中的占比升至65.9%。有近5000万网民只使用手机上网,占网民总数的比例提升至11.7%。网络音乐、网络新闻和搜索引擎仍保持网络使用率的前三名。

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到2.65亿,2010年上半年,网络视频新增用户2500万,增幅达10.4%。视频网站的中国用户迅速增长,为视频网络服务开拓了广阔的市场。

网络购物、网上支付和网上银行的用户增长率均在30%左右,远超其他类网络应用,用户规模分别达到1.42亿、1.28亿、1.22亿,其中网络购物的使用率已超过了论坛/BBS,而网络支付则成为用户增长最快的网络应用。这为我国的电子商务,特别是网络上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了极好的机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5: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网上银行相关文章
  • 中国互联网网络版权自律公约
    第一条为维护网络著作权,规范互联网从业者行为,促进网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互联网信息行业发展,制定本公约。第二条公约成员应当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与互联网有关的版权法律法规,增强版权保护意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道德准则,积极推动职业道德建设。第三条公约成员应该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研究和探讨我国互联网版权保护措施,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和立法建议。第四条公约成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护权利人的权利。第五条公约成员应该鼓励、支持、保护依法进行的公平、有序的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第六条公约成员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第七条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联盟)是本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公约的宣传和实施。第八条联盟负责组织公约成员学习网络版权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交流网络版权相关行业信息,代表公约成员与政府主管部
    2023-04-23
    422人看过
  • 搜索引擎推广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
    旧《广告法》没有明确互联网广告怎么规制,在此前多个司法裁判中,搜索引擎推广被认为是信息检索技术服务,不被认为是广告服务,因此不受《广告法》约束。新《广告法》2018年9月份刚刚通过。其中第四十四条明确: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新《广告法》这句话很宽泛,仍然没有明确界定“搜索引擎推广”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明确了“付费搜索结果”为广告。其规定: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各类互联网网站、电子邮箱、以及自媒体、论坛、即时通讯工具、软件等互联网媒介资源,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其他形式发布的各种商业性展示、链接、邮件、付费搜索结果等广告。新《广告法》第四十五条有针对基础服务提供者的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送、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
    2023-04-17
    318人看过
  • 网上搜索引擎的商标侵权是什么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深入发展,作为技术性更高、隐蔽性更强的搜索引擎商标侵权成为继域名抢注出现后的另一商标侵形式。网上搜索引擎商标侵权是指将他人商标尤其是知名或作为无标记,以引起消费者混淆,并以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无标记本身是超文本标记语言的一种软件参数,它是用来描述网站及相关内容的。如果网主将他人的商标埋置在自己的源代码中,当用户输入关键字通过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搜索引擎查找该他人的商标时,该网页就会位居被搜索网页的前面,这样,该网站的点击率提高,而网主也可以得到更高的广告、销售收入,扩大自己的影响。同时,真正属于该商标的宣传网站却因为不能被进入而使其应有的价值大打折扣。这无论对商标权人还是消费者来说,都是一种合法权益的损害。搜索引擎商标侵权比域名抢注的手段更进一步,就在于它不再像域名抢注那样是赤裸裸的侵权方式,毕竟商标权人仍对自己的网站、域名享有所有权,只是其网页被访问的次数减少,从而不
    2023-04-17
    486人看过
  • 搜索引擎推广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
    旧《广告法》没有明确互联网广告怎么规制,在此前多个司法裁判中,搜索引擎推广被认为是信息检索技术服务,不被认为是广告服务,因此不受《广告法》约束。新《广告法》2018年9月份刚刚通过。其中第四十四条明确: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新《广告法》这句话很宽泛,仍然没有明确界定“搜索引擎推广”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明确了“付费搜索结果”为广告。其规定: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各类互联网网站、电子邮箱、以及自媒体、论坛、即时通讯工具、软件等互联网媒介资源,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其他形式发布的各种商业性展示、链接、邮件、付费搜索结果等广告。新《广告法》第四十五条有针对基础服务提供者的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送、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
    2023-06-01
    266人看过
  • 网络传播音乐侵权吗
    网络传播音乐是否侵权不一定。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2023-04-29
    324人看过
  • 互联网发达的当代怎么避免网络诈骗?
    1、应掌握以下诈骗信息特点:(一)虚假购物、拍卖网站看上去都比较“正规”,有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等,有的还留有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和信用资质等;(二)交易方式单一,消费者只能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购买,且收款人均为个人,而非公司,订货方法一律采用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三)诈取消费者款项的手法如出一辙,当消费者汇出第一笔款后,骗子会来电以各种理由要求汇款人再汇余款、风险金、押金或税款之类的费用,否则不会发货,也不退款,一些消费者迫于第一笔款已汇出,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再汇;(四)在进行网络交易前,要对交易网站和交易对方的资质进行全面了解。2、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一)安装防火墙和防病毒软件,并经常升级;(二)注意经常给系统打补丁,堵塞软件漏洞;(三)禁止浏览器运行Javascript和ActiveX代码;(四)不要上一些不太了解的网站,不要执行从网上下载后未经杀毒处理的软件,不
    2023-03-22
    342人看过
换一批
#电子商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在线银行或电子银行,它是各银行在互联网中设立的虚拟柜台,银行利用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开户、销户、查询、对账、行内转账、跨行转账、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使客户足不出户就能够安全、便捷地管理活期... 更多>

    #网上银行
    相关咨询
    • 网络是通过网络全国联网?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1
      1、全国联网是指信息联网,操作改动户口在你的户口地公安派出所。2、你如果在外地,也可以查询到你的户籍或者身份信息
    • 互联网、微信、网络企业、网络经营者、网络社会网络行业管理者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者、为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接入服务的电信业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处理用户举报:(1)发现被举报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明显含有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内容的,应当及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2)本条第(1)项规定之外的其他被举报的互联网电子邮件,应当向信息产业部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设立的互联网电子邮件举报受理中心(互联网电子邮件举报受理中心)报告;(3)被举报的互联网电子
    • 互联网网络色情怎么处罚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14
      互联网淫秽、色情信息的判定如下: 1、淫秽信息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挑动人们性欲,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或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包括: (1)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 (2)宣扬色情淫荡形象; (3)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 (4)具体描写乱伦、强奸及其它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可能诱发犯罪的; (5)具体描写少年儿
    • 搜索引擎商标侵权咋办,网上搜索引擎的商标侵权问题如何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7
      搜索引擎商标侵权比域名抢注的手段更进一步,就在于它不再像域名抢注那样是赤裸裸的侵权方式,毕竟商标权人仍对自己的网站、域名享有所有权,只是其网页被访问的次数减少,从而不能发挥应有的价值,也正为如此,该侵权方式也就显得更加隐蔽。但不可否认的是,不论这两种方式中的哪一种,只要符合要件,均构成侵权,应受到法律的规制和制裁。
    • 互联网络量刑标准2020新年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0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