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合同归于无效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3:00:19 80 人看过

一、有效合同归于无效的情形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二、有效合同的情形

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合同的最基本的要素有哪些?

合同的内容可由当事人约定,而合同的最基本要素应按《民法典》第十二条规定,一般有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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