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设立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08:34:36 385 人看过

现有企业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设立、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种类型。1、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改革设立的条件如下:(1)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至少正式营业5年,有连续3年的收益记录(2)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条件。2、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革设立的条件如下:(1)该企业至少营业5年,有连续3年的收益记录(2)外国股东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购买,持有该企业股份,占该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3)企业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4)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条件。3、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是(1)该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家正式批准设立(2)外国股东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购买,持有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以上(3)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的产业政策(4)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哪些条件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哪些条件

(1)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

(2)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前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三年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该发起人为外国股东时,应提供该外国股东居所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外币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

(4)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5)有公司名称、发起人制定并经创立大会通过的章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7)设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目前应限于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如申请转变为公司的,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该企业至少营业5年并有最近连续3年的盈利记录;

(二)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购买并持有该企业的股份占该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三)企业的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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