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合同无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合同无效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合同无效,则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一、合同撤销权怎么行使
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方(一方为主,有时也可是双方)、因显失公平的合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方,被欺诈、被胁迫、处于危难中的一方。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订立时)、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当事人不得行使撤销权。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
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
二、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则有哪些?
从法律后果上来看二者具有同一性。但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比交明显的。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三个,即:
(一)“从内容上来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
据此,法律将是否主张撤销的权利留给撤销权人,由其决定是否撤销合同。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此类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对无效合同的效力的确认不能由当事人选择。即使对无效合同不主张无效,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也应当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合同无效的主张或请求应当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其有权决定是否行使这一权利。
(二)可撤销合同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
而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来看,撤销权人亦可要求不撤销合同而仅要求对合同予以变更,这就表明了可撤销合同并非都是当然无效,这可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进行选择。
(三)对可撤销合同来说,撤销权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规定的期限,超过该期限,合同即为有效。
但是,无效合同因其为当然无效,不存在期限制问题。首先,请求认定合同无效的权利应为请求权,理所当然应受到正确行使其权利的期限限制。其次,对于一个业已存在甚至履行完毕但却又依法应属无效的合同,更不能让其长久处于无效合同的不确定状态。这样很不利于交易的安全。所以对于当事人请求宣告无效的权利也应规定行使的期限,以保证交易的稳定和安全。
-
商标无效与可撤销的商标有什么区别吗
111人看过
-
确认合同无效之诉与确权之诉的区别
183人看过
-
婚姻的无效与可撤销:区别与探讨
481人看过
-
代位权是否先确认主债权,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
127人看过
-
合同无效、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以及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281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与无效合同的定义及区别
347人看过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
合同无效和撤销的区别,合同无效与撤销的区别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2合同无效和可撤销主要有以下区别: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合同无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
-
新对撤销权是怎样规定的,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区别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一、新破产法对撤销权是怎样规定的在新破产法草案中,首先,区分规定无效行为与可撤销行为。将隐匿、转移财产,捏造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规定为无效行为;破产企业的董事、经理及其他负责人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也属于无效行为。无论何时发现,管理人均应追回财产。其次,将撤销权的构成期间根据不同行为的危害程度区分规定,并适当延长。如对债务人已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
-
商标无效与可撤销的商标有什么区别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01商标无效与可撤销的商标的区别主要是事由、时限以及法律效果都是不同的,在商标这注册之后,若是没有任何人提出撤销的请求,那么已经被注册的商标就是具有司法效力的,但是对于那些商标无效的情形,在其注册之时就是无效的。
-
确认违法和撤销区别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14确认违法和撤销是不能同时提出的。如果要求确认无效,说明当事人否认合同效力,就不能提出撤销了。但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
撤销和商标权无效的区别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6区别如下: 1.后果不同。可撤销事由发生在商标权取得之后,被撤销的商标权自撤销后失效。无效事由存在于商标权取得之时,被宣告无效的商标权自始无效。 2.事由不同。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无效的事由包括,欠缺注册的绝对条件;侵害在先权利;注册人违反诚实工商业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