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进行证券交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11:02:38 202 人看过

法人,尤其是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这种大企业、大公司,其资金雄厚,容易操纵市场。在实践中,有的法人为了操纵证券市场,逃避监管,逃避国家税收,而以个人的名义在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这样做的结果,不仅扰乱了证券交易秩序,同时也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此,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中,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买卖证券。法人在证券交易中,如果以个人名义设立账户买卖证券,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公司资产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如果将公司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将由有关部门没收个人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这里的违法所得主要是指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后所得的收入,包括银行利息和其他非法收入。如果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根据刑法的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可见,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非法占有已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
    2023-06-09
    307人看过
  • 禁止内幕交易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交易内幕交易,亦作内线交易,是指:于获悉未公开且后来证实足以影响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市价的消息后,进行交易,并有成比例的获利发生的行为。即内线交易的要件在于:内线交易可以是完全合法的证券交易行为,但是由于内线交易造成市场不公平,所以在多数情况之下,内线交易常被使用在违法的犯罪行为描述。虽然有经济学家肯定内线交易对于资本市场的效率和流动性都有正面帮助,但是世界各国多半都把内线交易列为违法行为。内幕交易的刑罚是内幕交易罪。内幕交易罪,是指评判或者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单位,在涉及股票、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支股票、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股票、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新刑法典第180条规定的内幕交易罪,是指评判或者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
    2023-04-22
    150人看过
  • 证券常识:禁止欺诈客户行为
    一、欺诈客户概论欺诈客户行为,是指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及相关活动中,为了谋取不法利益,而违背客户的真实意思进行代理的行为,以及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的行为。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中,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4)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6)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7)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欺诈客户种类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将欺诈客户行为分为10类:1、证券经营机构将自营业务和代理业务混合
    2023-12-13
    170人看过
  • 可以用他人的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吗?
    不可以,违反《证券法》规定。一、劳动合同适用是否有违约金劳动合同中可以包含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中对于员工需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两种:一是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两种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其他情形不可以约定违约金。而且涉及违约金的条款需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二、股份代持是否合法股份代持协议往往在代持双方之间是有效的,但是有效并不意味着完全合法。如果被代持人因身份原因有持股限制,或者代持股份对应的是拟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那么被代持人可能需要承担公务员法、证券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行政责任。股份代持协议的对内效力必须满足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即签订协议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以事行为能力等。三、如何防止大股东的权利滥用呢防止大股东的权利滥用:一、应加强立法工作,尽快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
    2023-04-05
    424人看过
  • 禁止证券内幕交易立法若干问题的探讨
    提要:本文从禁止证券内幕交易的必要性和我国证券立法现状出发,通过对各国证券立法的比较,对内幕人员、内幕交易行为和内幕信息的法律界定进行了探讨,并就完善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和健全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作出了建议。●关键词:证券内幕交易法律责任制衡机制证券市场是资本与信息交融的资讯市场,投资者有权利用所知信息作出投资判断,但内幕交易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则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使投资者觉得市场不公,远离市场,从而使证券市场融通资金的功能和本意受挫。1909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StrongV.Repide一案中确立特殊情事法理,成为制裁证券内幕交易的最早规范①,之后各国证券立法纷纷对内幕交易加以禁止,旨在捍卫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规范证券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一、禁止内幕交易的必要性和我国立法概况禁止内幕交易的必要性在于:第一,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内幕人员先进行内幕交易再公开信
    2023-04-24
    56人看过
  • 证券交易与证券发行定义是什么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特征证券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证券交易是指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市场上买卖的活动。证券交易与**发行有着密切的联系,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一方面,**发行为证券交易提供了对象,决定了证券交易的规模,是证券交易的前提;另一方面,证券交易使证券的流动性特征显示出来,从而有利于**发行的顺利进行。证券交易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分别为证券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同时,这些特征又互相联系在一起。证券需要有流动机制,因为只有通过流动,证券才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而证券之所以能够流动,就是因为它可能为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同时,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所以证券在流动中也存在因其价格的变化给持有者带来损失的风险。证券交易所的定义: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证券交易所是一个提供所有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2023-04-22
    159人看过
  • 证券从业人员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证券从业人员禁止的行为包括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客户利益头等行为。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四条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四)不以成交为目
    2023-06-13
    196人看过
  • 证券交易中有哪些情况被禁止交易?
    在证券的交易过程中,不乏有一些人为了保险起见或者是谋取暴力,从各路通道打听内部消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从而影响整个证券交易市场的发展。在证券交易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公平,对于通过掌握内部消息,抢先市场作出反应的行为,是国家法律不允许的。第四节禁止的交易行为第七十三条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第七十四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
    2023-04-12
    299人看过
  • 为什么要禁止挪用公款买卖证券的行为?
    公款是指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公司及企业、集体企业等的资金。这些资金各有其用途,未经合法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改变其用途,挪作他用,更不得将公款用于买卖证券。单位或者个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一方面会使大量资金非法流入证券交易市场,造成股市的泡沫价格,同时在国家责令进行纠正和整顿时,这些资金又从证券交易市场中抽出,使股票被抛售,从而造成股票价格的急剧下跌,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秩序。另一方面,非法挪用资金买卖证券,目的是营利。他们在挪用资金买卖证券以后,如果有了盈利,这些盈利就会归属挪用的人,但如果出现了亏损,这些亏损就很可能由被挪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公司及企业、集体企业等承担,使其遭受损失。为此,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在证券交易中,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挪用公款构成刑事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公司(包括证券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2023-04-30
    397人看过
  • 证券交易活动中为什么要实行回避制度?证券交易所的哪些人员在什
    回避通常是指司法人员对与本人有特定关系的案件回避不承担办理任务,以防止徇私舞弊或偏袒一方。回避制度是保证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制度。由于回避制度是出于保障公平、公正的要求而产生的,因此,在特别需要奉行公正原则的管理领域,回避制度也多被采用。可以说,回避制度也是执法公正的一项组织保证制度。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活动是具有高度责任的活动,作为执行职务者的地位与其利益的超脱是保证执法公正的重要方面。证券法明确设立了回避制度。该条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和其他从业人员在执行与证券交易有关的职务时,凡与其本人或者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也是对证券交易所应当实行回避制度的规定,该条还要求证券交易所在其章程或业务规则中规定具体的回避事项。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证券交易所实行回避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公正执行职务,防止他们利用职务之便或者利用职务的
    2023-04-30
    134人看过
  • 禁止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禁止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是指行为人背离市场自由竞价和供求关系原则,以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制造证券市场假象,以引诱他人参与证券交易,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的行为。操纵市场的行为包括:(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4)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下面具体分析这四种操纵市场的行为:1.连续交易操纵。连续交易操纵,是指单独或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主要是资金大户或者持股大户利用其拥有的大量资金或者某种大量证券,或者利用了解
    2023-05-02
    251人看过
  • 如何履行普通合伙人的交易禁止义务
    1、如何履行普通合伙人的交易禁止义务合伙人禁止竞争的义务1。合伙人不得独自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除非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或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合伙人不得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享有的主要权利是什么?。它的介绍如下:1。共同财产权。所谓共同财产权,是指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合伙人,不属于合伙人本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即所有合伙人的共同财产。因此,中国的合伙法明确规定,合伙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它还规定,在合伙企业清算之前,合伙人不得要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除非本法另有规定。在此,所谓其他规定是指退出合伙企业的情况,即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源。根据我国《合伙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合伙人的出资;第二,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所有收入。合伙权。联合经营是伙伴关
    2023-05-07
    241人看过
  • 可以两个人开联名账户吗
    一、可以两个人开联名账户吗在银行业务中,夫妻二人可共同设立一个混合账户,每人均拥有独立且唯一的密码。若欲对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操作,则需要两人同时输入各自的密码方可生效。所谓联名账户,主要是针对两位及以上的个人客户(人数上限为五位)共同开设的账户类型,其存款额并无任何限定,而在提款时,需按照之前约定好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此类账户可用于人民币或外币的个人活期结算,或者是整存整取的定期储蓄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
    2024-07-29
    101人看过
  •  禁止进行的违法行为
    法律综合知识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罪犯需要遵守一定限制,如禁止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高消费等。这些限制旨在帮助罪犯改正错误、防止再犯罪。被判处管制的刑罚包括:1.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人,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2.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人,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等。禁止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因此,如果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令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是必要的法律措施。以上是对被判处管制的刑罚的详细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如果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令该单位停
    2024-03-08
    6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需要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六十五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解散,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证券交易禁止的行为包括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6
      证券交易的限制和禁止行为是指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在证券交易过程中限制或者禁止从事的行为。 禁止的交易行为包括内幕交易行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制造虚假信息行为和欺诈客户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 哪些行为属于证券交易的禁止性行为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9
      《证券法》第七十一条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1、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3、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
    • 公务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严禁禁止哪些行为?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法律并不禁止公务员从事证券投资业务!但是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在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献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 (二)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三)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
    • 证券公司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的,会被怎样处罚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者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公司为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提供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交易账户的,除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外,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