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8:04:37 371 人看过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本通知所称限售股,包括:

1、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下统称股改限售股);2.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下统称新股限售股);

3、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和证监会共同确定的其他限售股。三、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本通知所称的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四、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五、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的税款,于次月7日内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证券机构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根据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情况,对不同阶段形成的限售股,采取不同的征收管理办法。(一)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证券机构按照股改限售股股改复牌日收盘价,或新股限售股上市首日收盘价计算转让收入,按照计算出的转让收入的15%确定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以转让收入减去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适用20%税率,计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纳税人按照实际转让收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与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税额有差异的,纳税人应自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持加盖证券机构印章的交易记录和相关完整、真实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报并办理清算事宜。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按照重新计算的应纳税额,办理退(补)税手续。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事宜的,税务机关不再办理清算事宜,已预扣预缴的税款从纳税保证金账户全额缴入国库。(二)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按照证券机构事先植入结算系统的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发生的合理税费,以实际转让收入减去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适用20%税率,计算直接扣缴个人所得税额。六、纳税人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的,其股票转让所得,按照限售股优先原则,即:转让股票视同为先转让限售股,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分置相关文章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中国产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文号:国质检质联[2006]3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电子监管网是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过程跟踪,为政府部门、广大企业和消费者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每一件入网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以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情况;执法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有关假冒产品的信息并采取处置措施。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监管水平,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建立良
    2023-06-07
    462人看过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
    发布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深国税发[1999]357号各征收、稽查分局,各区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6月23日·国税发[1999]124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为了加强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管理,明确税收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现就有关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征券交易印花税的问题,明确如下:一、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而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暂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二、对不属于第一条所述情况的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征收证券交易
    2023-05-03
    130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西安市财政证券服务中心转制为证券经纪公司筹备方案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机构字[2002]5号西安市财政证券服务中心:你中心《关于西安市财政证券服务中心转制为证券经纪公司的请示》(市财政券字[2001]第2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中心转制为证券经纪公司的筹建方案及你中心所属南大街营业部、高新开发区国债营业部、莲湖区太白路营业部、闫良区国债营业部转制为证券营业部的筹建方案。二、核准证券经纪公司的资本金为5300万元,资本金如有西安市财政证券服务中心的净资产折股,需提交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和有关部门的确认报告。根据国家关于财政国债中介机构清理整顿的规定,你中心不得再设立专门经营国债业务的营业机构。三、请你们接此批复后,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印发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14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要求,在三个月内完成证券经纪公司的筹建工作,落实出资单位,确保资本金足额到
    2023-06-06
    342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连证券破产及财产处置过程中
    财税[2003]88号2003-05-2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证券)破产及财产处置过程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对大连证券在清算期间接收债权、清偿债务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二、对大连证券在清算期间自有的和从债务方接收的房地产、车辆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三、大连证券在清算过程中催收债权时,免征接收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应缴纳的契税。四、大连证券破产财产被清算组用来清偿债务时,免征大连证券销售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五、对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原大连证券的证券营业部和证券服务部,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应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照章纳税。六、本通知自大连证
    2023-06-10
    69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2现公布《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期货,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的利益。第三十七条期货公司、证券公司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八条期货交易所、监控中心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处分。第三十九条期货交易所、监控中心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分。第七章附则第四十条期货公司会员号变更、会员分级结算关系变更、会员资格转让或者交易编码申请权限受到期货交易所限制时,期货交易所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监控中心。第四十一条对于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的非结算会员,监控中心应当将其申请和注销客户交易编码的结果及时通
    2023-06-06
    253人看过
  • 大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10-09生效日期:2001-10-09发布部门:大连市财政局发布文号:大财税[2001]2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对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管理,现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2号,以下简称“002号文”]中有关对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问题明确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字[1994]42号)的精神和保险企业核算制度的变化,对保险公司开展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二、对保险公司开办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的具体险种,凡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并列入免税名单的可免征营业税,未列入免
    2023-05-05
    62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告知书
    []号______(申请人):你(你单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应当向____________(行政复议机关)提出。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第九条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向____________(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至收到本告知书之日止的时间,不计入法定申请期限)。特此告知。____年____月____日(行政复议专用章)
    2023-06-09
    406人看过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印花税
    发布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地税地[1997]64号市局直属第四分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补充规定如下:一、有关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上交所、登记公司)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款解缴入库的期限。我局曾以市局“沪税地(1993)25号文”作了具体规定。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29号《通知》精神,作以下调整。1、A种股票税款每月的解库期限由原规定的三次调整为五次(即增加两次预缴期)。分次日期为:上旬5日、上旬8日、中旬15日、下旬24日、下旬30日。上旬5日缴纳上月(上年)代扣税款预缴后的剩余数,上旬8日预缴当月第一周(1-6)的已扣税款,中旬15日预缴当月第二周(7-13日)的已扣税
    2023-05-03
    314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有关证券(股票)交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问题的通知颁布时间:2010-2-2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按照现行印花税政策规定,投资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出资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上述行为的认定,由投资人按照本通知附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并通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附件:关于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申报文件的要求抄送: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公司。财政部办公厅二0一0年二月二十三日附件:关于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申报文件的要求投资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出资发生的股权转让需要税务机关进行认定的,必须向上市公司挂牌交易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
    2023-05-03
    204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授权地方证券期货监管部门行使部分监管职责的决定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为了加强证券和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证券和期货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进行监管。负责督促上市公司在法定报告期间内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和披露中期报告、年度报告;检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查处本行政区域内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七、监督受到证券期货证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单位或者个人执行处罚决定。八、地方证管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当事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提供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或者其他资料;(二)检查当事单位或者个人与案件有关的交易记录、结算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或者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三)向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了解情况。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并对调查中所知悉的情况和取得的资料保守秘密。当事单位或者个人、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
    2023-06-06
    187人看过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含铅汽油消
    发布部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闽国税流[1998]116号各地、市、县(区)国有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务分局,省局直属单位: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含铅汽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字[1998]1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含铅汽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1998年11月30日财税字[1998]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保护生态环境和减少机动车辆排气污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期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车用含铅汽油的通知》精神,现将调整含铅汽油消费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自1999年1月1日起,对含铅汽油按0.28元/升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无铅汽油仍按0.20元/升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含铅汽油是指含铅量每升超过0.013克的汽油。
    2023-06-07
    257人看过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啤酒包装物
    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苏国税函[2006]131号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二〇〇六年三月三十日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近接一些地方来文,要求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的有关范围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规定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按照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划分档次,上述包装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本文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六年二
    2023-06-07
    147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各证券发行人、各证券经营机构:《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防范证券登记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关联法规:第二条证券交易所上市和已发行拟上市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适用本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纳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登记簿记系统的其他证券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参照本规则执行。第三条本公司依法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办理证券
    2022-12-07
    145人看过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认证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保证认证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严格依法办案,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止和打击认证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认证市场秩序,现就实施认证行政处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包括省、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各地质检部门)要以贯彻实施认证认可条例为契机,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认证市场的监管力度,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加大对认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认证认可制度的全面实施,尤其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全面实施,整顿和规范认证市场秩序。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认证违法行为,对重大认证违
    2023-06-06
    303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这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 更多>

    #股权分置
    相关咨询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22
      申请人在接到领取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行政许可文件且受理部门无法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的作用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7
      1.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资金开征车船税,能够将分散在车船人手中的部分资金集中起来,增加地方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政府的财政收入。 2.有利于车船的管理与合理配置随着经济发展,社会拥有车船的数量急剧增加,开征车船税后,购置、使用车船越多,应缴纳的车船税越多,促使纳税人加强对自己拥有的车船管理和核算,改善资源配置,合理使用车船。 3.有利于调节财富差异在国外,车船税属于对不动产的征税范围,这类税收除了筹集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怎么算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①工资、薪金所得;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③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④劳务报酬所得;⑤稿酬所得;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⑧财产租赁所得;⑨财产转让所得;⑩偶然所得;⑩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 中国税务总局关于拍卖抵税财物的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28
      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4条财务公文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0
      公文应当由具有相应职权的领导签发。(一)以保监会名义制发的一般性公文,按领导分工,由分管副主席签发。分管副主席不在时,按领导AB制,送代管副主席签发。(二)上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涉及面广的重要公文,由分管副主席签字后送主席签发。主席不在时,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席签发。凡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签发人如果不是主席,应同时标注主席已阅。(三)党委发文由党委书记签发,党委书记不在时,可委托其他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