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01:20:26 107 人看过

一、房屋交付条件有哪些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项目的位置申请竣工验收。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天内申请竣工验收等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相关部门或单位接受。

(二)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三)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后才算是合格工程,才具备交付条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验收合格”,这是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

二、房屋抵押权的生效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中所称物,包括我们所说的房屋这类不动产。因此可知,房屋抵押权属于物权的一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我国实行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原则,抵押权的成立除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外,未经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大家在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后,一定要持抵押合同去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否则房屋抵押权是不会生效的。

三、房屋漏水找谁投诉处理

房屋漏水如果是在保修期内,应该是由开发商负责,超过了保质期,业主要看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该内容的约束,有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的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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