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交通事故新车认定赔偿进行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9:41:52 324 人看过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怎么赔偿

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停运损失的,应当提供合法营运及收入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

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确定。被保险人主张依据维修发票赔偿维修费用的,应证明其所主张维修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确定机动车维修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车损如何赔付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责任认定要有交警部门结合现场情况以及双方的违章程度确定。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关于车损如何确定的问题: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2、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交通事故中报废车辆如何赔付交通事故中报废车辆由保险公司按照车辆报废保险进行赔付,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赔款=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已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绝对免赔额,没有保险的根据
    2023-07-22
    271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书需要对车辆属性进行鉴定吗
    法律法规对事故车辆中哪些情形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哪些情形不需要做,并无明确具体的规定。一般有以下情况需要对车辆进行鉴定检验: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一、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1、鉴定的申请和决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三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
    2023-04-03
    17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无法定责的情况下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赔偿
    一、交通事故无法定责的情况下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赔偿(一)机动车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情形此种情况下,若责任无法认定,依据《交通安全法》76条之规定,由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将会无比例可循,此时法院很可能会依照公平原则让双方均分事故的赔偿比例。但如果一方在法庭上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或者对方承担的过错责任要大于自己,那么也很可能获得法官对自己过错更小的认可,从而获得对自己更有利的判决。(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情形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对机动车一方实行过错责任推定原则。如果机动车方不能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那么机动车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方有过错,那么可以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在非机动车方故意的情况下,机动车方不承担责任。既然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那么此种情况下,一般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三)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
    2023-04-23
    49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对车辆进行鉴定检验的情况
    该段内容描述了哪些情况下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这些情况包括: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涉嫌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公路客运车辆或货运机动车超载;具有被盗抢嫌疑;属于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以下情况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2、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涉嫌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的;3、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4、公路客运车辆或货运机动车超载的;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6、属于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交 通 事 故 车 辆 检 验 范 围 有 哪 些 ?根据《道
    2023-09-11
    390人看过
  • 车祸责任怎么认定汽车未进行交通事故认定如何确定责任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针对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者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确立了不同的归责原则。一是保险公司在第三方强制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无过错责任;二是机动车间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第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并存的归责原则。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措施,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主张减轻责任。减轻责任的抗辩原因是要求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有过错,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减轻责任并不是全部免。只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才能不承担责任。根据上述责任归属原则,交警部门未确定不同类型交通事故案件的事故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不同责任归属原则,划定交通事故各方在民事损害赔偿中应当承担的责任。车祸责任认定书提交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吗车
    2023-08-09
    62人看过
  •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如何进行救济呢?
    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如果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是否可以进行救济?如果可以救济,则如何进行救济?一、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二、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如何进行救济呢?1、行政
    2023-06-08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车辆如何进行保险理赔报赔,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核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7
      交通事故车辆如何进行保险理赔 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
    • 交通事故如何索赔,交通事故对象如何认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3-29
      1、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自身遭受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交通事故的,应雇主作为索赔对象。由雇主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选择雇主或第三人作为索赔对象。 2、雇员驾驶车辆因执行职务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雇员驾驶车辆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应以雇主为索赔对象,如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应以雇主和雇员为索赔对象,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重新鉴定车损对方不赔偿车损如何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什么原因重新鉴定如果是诉前鉴定,其他各方不认可或重新鉴定改变伤残等级的,之前的鉴定作废。
    • 对交通事故鉴定了,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对方主责如何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2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典》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 对损害赔偿如何进行鉴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1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