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是什么,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相同之处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03:48:47 486 人看过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是什么

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主要有以下条件:

1.当事人恶意串通进行诉讼,损害其利益;

2.第三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所处分的财产拥有物上请求权;

3.原诉遗漏了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损害了其利益。三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该诉讼。该6个月期限的规定与申请再审的期限规定是一致的。另外,如果第三人是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原裁判损害自己利益的,既可以依法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也可以以案外人身份提起执行异议。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相同之处有哪些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相同之处有:

1.两种制度的立法背景相同。《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创设了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为虚假诉讼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第三人提供申请再审的救济途径。而随着虚假诉讼侵害第三人的情形愈演愈烈,仅靠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已无法解决现实存在的难题,因此法律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两者并存,共同保护受不法侵害的第三人的利益。

2.两者针对的都是已生效的裁判。

3.两者都是案外人救济其权利的非常救济措施。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诉讼费怎么收取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的诉讼费按《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收取。人民法院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是有标准的,而不是乱收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按照标准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等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三条

《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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