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债权问题的法律建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2 19:10:56 220 人看过

一、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债权问题的法律建议

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债权问题的法律建议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债权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债权债务纠纷怎么起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离婚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离婚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处理离婚协议中未履行的问题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领取离婚证后,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男女双方必须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履行义务,对方不愿意履行义务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人民法院对离婚协议作出判决,强制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的义务,判决书生效后,对方逾期未履行的,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对方不履行支付怎么办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最高
    2023-07-08
    75人看过
  • 解决离婚案件中的债务问题有哪些方法?
    诉讼离婚期间的债务处理方式:一般来说,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承担偿还责任。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2)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
    2023-07-06
    180人看过
  • 离婚中如何处理出轨案件问题
    一、离婚中如何处理出轨案件问题出轨离婚的处理如下: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4.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二、离婚起诉期间财产转移该怎么办1.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以防止扩大财产损失。2.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可以立即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3.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4.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转移共同财
    2023-11-05
    461人看过
  • 有债权问题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的债权需要这样写:1、首先需要写明夫妻双方拥有哪些债权的,需要全部写明的;2、其次需要写明债权的分配问题,就是需要写明哪些债权归妻子所有,还有哪些债权是归丈夫所有的;3、最后需要将该协议通知给债权人的,债权人才好履行其债务的,不通知债权人,债权人不好履行债务的。一、欠条有法律效力么个人欠条需要具备民事法律关系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才能生效。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要明确。2、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3、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4、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二、破产异议申请书(1)标题。居中写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债务人提出
    2023-03-09
    383人看过
  • 处理医保缴费中断问题的建议
    医保如果断缴了的话,从断缴次月开始起,就无法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了,所以如果出现有医保断缴的情况,一定要及时进行补缴。像很多人都是因为工作变动原因导致医保断缴,这种情况的话,只要辞职后找到新工作,再让新单位帮你续缴上就行了。也可以去当地社保中心申请变更缴费主体,由个人进行缴费,而之后只要每月按时缴费,也能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北京职工医保缴费比例北京职工医保缴费比例如下:1、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职工个人帐户;2、用人单位:按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1、住院报销:医疗费用在1300元-3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医疗费用在3万元-4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0%,医疗费用在4万元-10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5%,医疗费用在10万元-30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住院报销的起付线为1300元;2、门诊报销:在社区门
    2023-07-03
    396人看过
  • 离婚后公房处理问题:法律建议与实际操作
    住的是公房,离婚后处理如下:一、夫妻双方均可出租的公房,应按下列原则处理: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4、照顾无过错一方;二、已购公房分割:1、婚后一方未贷款购买公房的,虽然以一方名义购买公房,但购买的房屋仍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婚后一方贷款购买公房。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购买公房,贷款双方购买的房屋共同偿还贷款,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2、离婚时未领取房产证,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成协议的,法院将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3、婚前一方购买公房未贷款。婚前一方全额购买公房,所购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无论是否取得房产证,都不分割房产。租住公房30后产权是否归个人公房住满了30年其房子的归属依然是属于国家。公房也被称公有住房,属于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的企业、事业单位
    2023-07-16
    262人看过
  • 处理宅基地确权中的一宅两户问题的建议
    (1)合法继承的,应及时办理过户证明,属于合法,此时允许一户多宅.(2)村建房(村楼房等),申请后获得一处村楼房后,取得过户证明。此时,个人有两处宅基地,属于合法。(3)未经村集体批准,私自建房的,属于违法宅基地,应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宅基地确权后能否更改可以更名。根据我国《房屋
    2023-07-02
    374人看过
  • 劳动者工资拖欠问题的法律处理建议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劳动者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案例分析〔案情简介〕李某大学毕业后到甲广告公司工作,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李某的工资为每月3000元。公司在第一年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到了第二年,公司三个月没有发放工资,公司的理由是资金周转困难。李某与公司协商,因为自己要租房子等生活费用,希望公司能将所欠工资发给自己,公司表示公司资金很困难,只能等几个月,李某无奈提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发放拖欠工资9000元,经济补偿金6750元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38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7-12
    118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法院将如何处理小孩子的归属问题?
    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父母离婚后会被判随女方一起生活,除非女方患有严重疾病,子女不适宜随其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或其他某些不可抗因素不适宜带子女一起生活,这种情形下一般会判给男方,随父亲一起生活。怀孕七个月打算离婚法院会判吗如果是女方在其怀孕七个月起诉离婚的,符合条件,法院会受理,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2023-07-06
    222人看过
  • 债务问题导致的离婚处理方法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时,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如果没有事后追认则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对方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离婚了以前的债务怎么办离婚后以前的债务怎么处理,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签字但是另一方事后追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即使是离婚了,债务也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债务而且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那么是个人债务,离婚后由债务人偿还即可,另一方没有偿还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2023-07-04
    386人看过
  • 审理破产案件出现的问题及建议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对一批资不抵债、缺乏市场竞争能力的企业实施关闭破产,已是历史的必然。从去年到今年,市委市政府从国家经济全局战略考虑,对全市的国有企业破产工作非常重视,从破产企业的申请、法院的受理到破产案件终结,提出了量化指标。由于上级领导的重视,破产案件的审理可谓如火如荼,遍地开花,硕果累累,形势喜人。有的企业成功拍卖后,新的企业以新的体制开展生产经营,解放了生产力,解决了一大批破产企业职工的再就业,搞活了地方经济,社会稳定也出现了可喜的局面;有的企业在破产清算中,招商引进有实力的经济组织租用原企业的厂房、设备,成立新的有限公司,新的公司录用了原企业大部分职工,用新的经营理念生产经营,这样,既为下一步清算组拍卖变现资产打下良好的基础,又搞活了经济,可谓一举两得。统观目前现状,破产工作虽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为
    2023-06-11
    459人看过
  • 处理没收财产中的债权问题
    被判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在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的债务人要还债吗如果该债务是债务人被判没收财产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那么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以债务人被没收的财产偿还该债务。只有经债权人请求,法院同意的,才能用被没收的财产偿还该债务。债权人提出请求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取得债权是在判决生效前;(二)被没收财产的债务人所负的是合法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刑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负他人的合法债务。《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
    2023-08-12
    117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彩礼与嫁妆的权益问题
    对于彩礼,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办理了结婚手续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且给付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应当返还。对于嫁妆,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离婚时彩礼和嫁妆如何分配?双方协商分割。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赠予行为早已完成,婚姻关系也已成就,除非有证据证明赠予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不可要求返还彩礼。另外,对赠与合同还规定了一些可撤销的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而
    2023-07-08
    315人看过
  • 离婚中如何处理协议不统一的问题?
    夫妻关系破裂,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实践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应首先进行调解。在第一次诉讼中,离婚一般不判决。一审生效后六个月,当事人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第二次诉讼中离婚的可能性大大增强。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被告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应当先行调解;经调解,法院认定夫妻关系破裂,不存在和解的可能。然后法院可以作出判决,允许双方离婚。如果双方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分居要离婚怎么办分居要离婚,当事人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分居已满两年,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但起诉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因此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和好。在被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双方都已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
    2023-07-02
    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判断离婚案件审理债权的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27
      离婚案子裁定债权的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夫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收益等财产以及财产性利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如何在建筑工程中处理债务债权的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31
      当前,建筑市场竞争白热化,低价中标已在所难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不管资金是否到位,盲目上形象工程,这都将导致资金不到位、周转困难,甚至工程完工后也无法收回工程款的后果。但建筑市场的大环境如此,是难以改变的,要想在这一领域生存,只能适应它,在工程完工后,使工程欠款能及时收回;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力,挽回损失。但在这一过程中,加强对清收业务人员的管理,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也是很有必
    • 金融债权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21
      所谓风险是指由于不确定性所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金融风险就是指在金融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所引起的金融资产损失的可能性,它又分为局部风险和系统风险。 金融债权风险就是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侵害贷款金融机构债权的可能性。所谓金融债权是指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按照合同约定贷给借款人货币而形成的权利。其特征为:金融债权是一种财产权金融债权权利主体是金融机构金融债权是以给付货
    • 离婚案件里的几个法律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1
      夫妻感情破裂程度的判断。这是一个基点问题,所有离婚诉讼,都必须首先解决这个问题,法官回避不了,当事人双方也回避不了,法官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当事人应当从夫妻情感的真实现状和婚姻关系的存废之角度分析这个问题。
    • 涉外离婚案件审理中的几个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1-18
      涉外离婚案件审理中的几个问题 在近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一方出国在外的涉外离婚案件与日俱增。这些案件无论在审理程序上、还是在实体上,与普通离婚案件都存在很大区别。 一、关于诉讼程序  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