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属于哪个部门职责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1 15:50:14 432 人看过

高空坠物是属于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的。此类事件要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的严重程度等因素来进行确定去哪个部门。高空坠物是属于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的。此类事件要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的严重程度等因素来进行确定去哪个部门。3、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发生高空坠物找哪个部门?

高空坠物是属于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的。但是,当高空坠物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如果想要维权并不能直接去县规划局找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还是得报案,可以通过派出所的调查确认侵权人之后,自己提起民事诉讼维权的。

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对被砸者负责,由于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证据证明某一业主抛物,要求被砸者举证不现实,故而适用于举证倒置。

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是实际居住房屋,对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责任,其可预见预防而没有对老化玻璃进行处理或及时通知房东处理。而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管义务,未能尽到义务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因此,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适用于法律中举证倒置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坠落物体砸伤,剩余的举证责任则由居住的业主证明。

发生高空坠物之后可以向城乡建委或者是县规划局进行举报的,但是最有效的方式还是进行报警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的。如果有财产损失的话可以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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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9日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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