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21:50:31 411 人看过

依据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连带责任。

1、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三)担保(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一、债务担保人需承担哪些责任

(一)担保人承担何种责任要视担保条款而定。担保责任分别有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被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其可直接将担保人直接起诉)和一般保证责任(先向被担保人求偿,不足部分由保证人补足,如需起诉,其需先向被担保人起诉

(二)被担保人逃跑并不影响起诉,法院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亦可据此申请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5: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转让债务担保人是否应该承担债务的保证责任?
    转让债务,担保人不承担责任。债务人未通知担保人擅自转让债务的,担保人不得承担担保责任。在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当事人对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私下转让债务担保人还承担担保吗债务人未通知担保人擅自转让债务,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的债务承担责任。《中
    2023-07-03
    491人看过
  • 民法典中企业法人承担怎样的债务责任
    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企业债务由企业全部财产承担。如果法人代表作为出资人,不如实出资、抽逃出资或者滥用权利造成公司损失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中租赁的债务应当怎么承担共同租赁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023-08-18
    166人看过
  • 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保证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第三人是保证人,包括有能力代表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是主债务的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是指依照法律或合同规定负有偿还债权人债务的人。在财务会计中,债务人是指对他人负有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简言之,债务人也可以理解为买方,而相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为卖方。什么是一般债务保证人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与主债务并无连带关系的保证债务。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当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先为执行并且无效果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时,保证人有权拒绝,这种权利称为先诉抗辩权。但是先诉抗辩权并不是绝对,它有其行使条件和限制条件。(一)行使条件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我
    2023-07-01
    388人看过
  • 连带责任债务人的债权依法是怎样的
    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连带责任对每个具体债务人来说,意味着责任的加重,它使债务人间的内部关系中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力量,并促使债务人共同防止和消除违法行为,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一、共同债务的连带债务责任是什么?连带债务责任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存续时有效,即自然人和法人主体资格的存在。但是,如果当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时,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是否对其适用。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
    2023-02-18
    361人看过
  • 共同债务人VS担保人:担保责任与债务承担的不同
    共同借款人在债权债务义务上是同等的,共同还款人是第二还款来源,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在第一债务人不能清偿银行债务时,银行可直接向第二还款人追索债务。如果共同还款人也没有能力清偿能力了,在诉讼司法后,可追究借款担保人的还款义务。第一债务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他们必须在借款合同书上共同借款人处签字盖手印,同借款人债权、债务、义务同等。一般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的区别担保1、连带担保责任更大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你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2、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
    2023-07-18
    235人看过
  • 2023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况是怎样的
    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况是怎样的一、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一)保证即信誉担保,要求债务人提供我们可接受的相关公司的信誉保证并出具书面保证函。如果起诉,可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人应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可以采取动产或不动产、股权、知识产权等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方式,以不动产担保,叫抵押;以动产或权利担保,叫质押。抵(质)押不等同于抵债。设定抵(质)押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在担保物上一旦设定抵(质)押,担保物的所有权人便不能随意处分该物,限制了该物的流转。以后一旦起诉,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并优先受偿。即使债务人破产,接受了抵(质)押担保的债权人仍然优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就该抵(质)押物优先受偿。(三)特定物设定抵(质)押,一定要履行登记手续,否则无效。以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车辆抵押,分别在国土、房产管理部门、公安车管
    2023-05-08
    294人看过
  • 债务人拖欠债务的法律责任是多久?
    追讨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债权债务纠纷属于一般民事纠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怎样追讨债务,了解债务人的情况收回债务的方式有:1、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对方账户或冻结对方资产,向对方施加压力,促进纠纷尽快调解;2、通过发送支付令追偿;3、尽可能查阅债务人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固定资产明细账,到车辆管理、土地、房地产部门核实债务人的车辆、产权和抵押,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债务人经营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
    2023-07-19
    342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担保中,股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需要承担的责任:1、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2、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3、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1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股东应承担哪些责任作为公司的股东应承担的责任:1、出资义务;2、对公司债务负有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出资填补义务。股东对公司设立时以非货币出资,实际价额显著少于章程评定价额的部分负填补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对增资时财产差价负填补责任,
    2023-07-08
    85人看过
  • 债务人迟延履行的怎样承担责任
    迟延履行,是指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对迟延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
    2023-07-24
    131人看过
  • 反担保人对债务人的担保人是否有赔偿责任?
    反担保人不能向债务人的担保人追偿,反担保追偿的范围为:1、担保人在约定或法定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清偿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2、支出款额的利息;3、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反担保人是指哪些反担保人是指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要求债务人提供的实现而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反担保需要具备的条件:1、第三方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由于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因此只有第三方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才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才能成立;2、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余人供担保;3、只有当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时,债务人才能向债务人提供反担保;4、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需要依法登记或者转让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者转让占有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
    2023-07-14
    218人看过
  • 不明债务人担保人必须负法律责任么
    主债务人不明的,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一、买房需要担保人吗?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般来说买房贷款是不需要担保人的,只有资质不是很好的人才会被要求有担保人。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担保人责任是一辈子吗担保人不需要担一辈子责任,担保人可以与债权人、债务人约定保证期间。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在保证期间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是为担保某项债务的实现而采取的措施,该项债务是主法律关系,担保是从法律关系。担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
    2023-06-29
    306人看过
  • 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对公司承担民事债务责任。根据相关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的,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独立的财产权利。公司的法人对公司有抉择权,可以行使公司法人的权利,对公司享有经营权,但也要对公司付民事责任以及相应的债务责任。还有公司的股东,只是对公司的经营时进行了出资,只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来说法人对企业的债务实没有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因为个人过失导致的,也追其责。一、企业老板欠个人欠款能不能用公司公款垫付企业老板个人的债务不应该由公司资产偿还,企业大股东用公司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属于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
    2023-03-14
    36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务人没钱担保人怎么追偿,担保人的责任
    一、民法典中债务人没钱担保人怎么追偿民法典规定,担保人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担保人有追偿权,担保人可以和债务人协商清偿债务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担保人的责任1、民事责任(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
    2023-04-19
    402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中的担保人是债务人吗
    连带担保人并不是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的既有债务人,又有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请求担保人担责。债务违约后仍可签连带责任保证吗有债务违约的,当事人一般不具有债务清偿能力,所以一般不以有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但,债权人同意债务违约人提供保证的,可以签订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2023-08-10
    91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债务人不还钱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责任法律怎么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2
      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了,要看担保人承担的是什么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
    • 什么是债务担保? 法律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23
      1.债权担保责任的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
    • 担保责任是否连带责任债务人的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9
      一般保证是指与主债务并无连带关系的保证债务。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当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先为执行并且无效果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时,保证人有权拒绝,这种权利称为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在以下情况之下不得行使:一是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二是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三是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上述权利。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
    • 担保人的债务还款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8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
    • 担保人是连带责任的债务人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1
      连带担保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而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担保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而不是债务的主体。 连带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连带债务人是直接对债务负责的人,是直接履行债务的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