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管辖不明时怎么规定
依照通行的法理与学说,合同的履行乃是指合同的缔约双方当事人以准确无误且合理适宜的方式实施并完成其在合同中所承担的各项义务活动。
至于合同的履行场所,则被视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以及债权人接受履行的特定地点。
在涉及到借贷合同时,总共有两个截然不同的履行行为在场,这就是贷款人根据合约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履行行为,以及借款人依据同样的约定向贷款人偿还借款的履行行为。
然而,这两种不同的履行行为会涉及到两个完全不同的“接受货币的一方”。
在发放贷款的情况下,接受货币的一方为借款人;
但在偿还借款时,此时接受货币的一方就换成了贷款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应承担的后果有什么
合同无效造成的法律后果如下:
1、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不影响合同的部分解决争议的条款。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3、赔偿损失。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管辖不明时怎么规定”,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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