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门“进宝”,后门警惕陷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0:41:07 198 人看过

在经济全球化、通讯高速发展的当今,国际互联网已成为国际贸易的最为快捷的重要工具。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互联网的快捷及其隐蔽性,大肆进行商业诈骗活动。

在我们大力开拓非洲市场的同时,千万不能放松对商场上的各种陷阱的警惕。即:一手抓创收,一手抓防患,而两手都要硬。那种只顾前门“进宝”,忽视后门被盗的思维理念是要不得的。

骗局1.来至多哥某公司的邮件称:受“西非难民暑”的委托,该公司要进口40万美元的服装用于支助爱滋病人。要求我公司先寄20套样衣,再寄1000美元作为标书费。(多哥根本没有该难民暑;国际机构的供货都是采取国际公开招标的方式来进行,不存在议标(委托)一说;要那么多的样品和美元就更没有任何道理)。

2.国内某公司来函反映,多哥的一公司自称是地毯中标商。他通过e-mail传给我国内某公司中标证书和订单,该订单涉及总价值为150万美金的地毯供货,要求我公司在月内给当地的公证机关电汇1500美金,作为地毯供应商的登记费,并称,只有登记后才能正式成为其地毯供应商,若不能按期电汇该款,则取消合同定单。(多哥财政困难,不可能发标购买那么多的地毯;证书和订单都是假,要登记费骗1500美元是真)等等。

由于信息反馈及时,调查认真,所采取的措施得当,一年来我处协助国内有关公司识破了几十宗类似骗局,规避了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几百万美元。

案例1.我国内某公司,通过网上结识多哥一商人,双方签订销售合同,其付款方式为d/patsight。在没有对客户进行任何资信调查的情况下就给他发去3柜烧碱,货物是去年9份到港的。可是客户根本没有资金提货,对我公司采取了“死缠烂磨”的办法。今天说,先把货先取出来,一月后肯定付款;明天又说,货千万不要卖给别人,两周后一定付款等等各种拖词。直到今年2月,该客户仍拿不出钱来赎单,于是便”狗急跳墙”和该银行一职员合谋,从银行盗走这三个货柜的提单(原件),经一报关行轻易提走了这三箱货。当我公司得知三个货柜被提走时,感到十分震惊,连续几天用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恳请我处出面帮助解决。对此参赞甚为关切,表示要尽一切努力,把该案处理好。经两个多月同相关银行、宪兵、警察、工商部门的严正交涉,司法机关已把两个案犯逮捕,现关押在监狱受审。银行方面已先行把货款汇给我公司,为企业挽回2.4万美元的经济损失。

2.国内某公司通过网上结识一客户,在不明对方资信及付款能力的情况下,与他签订了5柜的供货合同,涉及烧碱、食盐、麻袋、生石灰等商品。采取到货付款,赎单提货的d/p方式。货于去年9-10月陆续到港,而买方却无力赎单,且该公司由于缺乏补救的后续措施,致使货柜到港至今已半年有余,仍滞留在港口。据我们到海关调查,到目前为止滞港费、驳船费及关税已和货物本身的价值相等,而这些费用每天还在涨。该公司将蒙受2万7千多美元的经济损失。

分析这些骗局和陷阱的制造者大都是滞留在多哥的尼日利亚、加纳等国的不法之徒所为。他们以拥有天然良港的多哥地缘为依托,以多哥人朴实善良的人缘为掩护,以互联网的隐蔽性为作案手段,在洛美租上一个房屋,按上一个电脑,放置一个传真和电话。有的干脆利用外面电话厅的电话和传真号,自称是多哥某某公司,向包括我国在内的外国公司、企业发出一个个”令人心动”的邮件,布下一个个“五颜六色”的陷阱。

这些不法骗子,往往向涉足于国际市场不久的我公司下手,由于经验不足易于上套。有的不法之徒专门迎合有的公司急于货物出手的心理,大施各种诱人的伎俩。他们谎称是某国际机构的商务代理,已获几百万美元的定单,要我公司先寄样品和定金。接着又假冒以银行的名义给我国内公司发邮件,证实该公司是他们的客户,信誉良好,货款已存入他们的银行等等。更有甚者,他们可伪造单据,包括银行汇票、电汇单、信用证和提单等等。我公司如不提高警惕,未经认真审查和核对票据便发货,就会落入骗子铺好的陷阱,而不能自拔.

对此,多哥当局十分重视。为维护正常的对外经贸秩序,由商会经济警察、宪兵会同商会组成的执法队根据举报,对这些不法之徒进行了多次清查和处理。但其漏网分子仍贼心不死,不断变换手法,在网上寻找“猎物”,以求得逞。

我处每天从“公众留言”和”电子邮箱”中收到大量函件,其中有一半是要求我处帮助查询某公司的资信及已经上当受骗,肯请帮助的求援函件。我处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仍需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为这些企业排忧解难,竭尽全力维护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持中、多双边贸易的发展势头,规避商务诈骗的风险,我处已先后在网站上发表了《与尼日利亚“商人”打交道,谨防受骗上当》(2000年9月6日),认清骗局,谨防上当》(2002年8月17日),《关于规避支付风险的两点建议》(2003年2月19日)等文章.例举了大量案例并结合多哥市场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借以诚心忠告国内企业警惕商场陷阱,防患于未然。

在此,我们再次提醒与多个从事国际贸易的公司:

1.刚刚涉足国际贸易的企业,特别是刚踏入外销的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并掌握好国际贸易法和国际贸易惯例,不断提升自己的从业素质。要善于研究出口国的经贸、金融法规、市场特点及贸易惯例,不断增加识别真假信息的能力。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查阅各经商处对驻在国所作的相关介绍。以积累经验,汲取教训,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商业风险,以立于不败之地。

2.作为出口企业不仅肩负着提升本企业经济效益的责任,而且也肩负着国家奔“小康”的重任。一定要运筹帷幄,不为所谓的‘优惠条件’而迷惑。同样,更不能不计条件,不讲后果,盲目草率从事。在签订合同前,要核实好客户的真伪,通过银行了解客户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在谈定合同中,要争取主动,对多哥的市场,最好是争取30-50%的预付款,收到预付款时再发货,余款收到后再放单提货。如能申请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相应额度就更为安全。因为中国与多哥距离万里之遥,如客户拒付,国内出口人首先承担相当高昂的港口滞留费。对于刚涉足多哥市场的公司在短期内很难找到新客户,运回去又得不偿失。

3.在新客户不熟悉的情况下,最好向请驻在国的工商会或相关机构咨询,调查公司的真伪,当一切核实清楚后在行下步合同谈判程序。

为便于企业咨询,特告多哥工商会的联系方式:

chambredecommerceetd’indstriedtogo

angleavenedelaprésidence,avenegeorges

pompido,loméb.p.360tel.00228-2212065-2217065fax:00228-2214730.

e-mail:cci.togo@laposte.net;cci.togo@ccit.tg;ccit@ccit.tg

多哥使馆经商处

200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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