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8:51:29 76 人看过

一、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如下:

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患方需举证:有诊疗行为,损害,因果关系。患方申请鉴定并垫付鉴定费。医方举证:执业资格,履行告知,免责事由;

2.违反告知义务的医疗损害责任。患方需举证:有违反告知义务的行为,过错,损害,因果关系。

3.医疗产品责任。患方需举证医院使用缺陷药品及不合格血液,因果关系、损害。

4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责任。患者需举证证明医院由侵犯其个人隐私的询问、过错、给其造成了损害,因果关系。

二、医疗纠纷的诉讼主体包括哪些

1.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过错导致患者损害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很明确,无需解释,需要注意的是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认定。

2.患者。一般情况下,由患者本人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如患者身故,根据法律规定,由其近亲属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近亲属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会要求以患者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

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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