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宪法亦作了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也就是说非上述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不是滥用职权罪的主体。但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有一些原来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内设部门被分离出来,且不再是国家机关,但仍然行使原国家机关的行政管理部门职权。故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会议于2002年12月28日就渎职罪主体范围做出解释,即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据此解释,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在行使国家权力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应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还包括下列人员:
1、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近年来,随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发展,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授权某些非国家机关的组织在某些领域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比如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管理。证券业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其权力过去法律规定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的,而证监会并非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虽然法律授权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主体由过去的国家机关变为现在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但从权力的性质和权限上看,仍属于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一部分,与过去由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的职权和权限是一样的。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权力与过去该权力由国家机关行使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是相同的,如这部分人员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应以犯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实践中,一些国家行政机关将部分行政管理职权进行了授权委托,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卫生防疫站向食品卫生经营企业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发放卫生许可证或者对违反食品卫生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接受委托的卫生防疫站方可以委托的卫生行政机关名义进行行政管理。显然这类组织中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人员与委托机关中行使卫生行政管理的职权是一致的。故这部分人员滥用职权,情节严重时,应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类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正式在编人员,但由于聘用、借调等关系而在国家机关中行使职权的人员,其行使的权力与在该国家机关正是在编人员的职权是相同的。
-
滥用职权罪主体是谁2024
194人看过
-
村委会主任是滥用职权的主体吗
496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适用什么主体
84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怎么样认定哪些行为会构成滥用职权罪
406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构成要素研究
248人看过
-
可以构成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191人看过
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证券公司和资产托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更多>
-
滥用职权罪在法律上是怎样认定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30滥用职权罪在法律上的认定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滥用职权罪的成立条件及量刑是怎样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5(一)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开脱罪责,而扩大行为人的具体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属于官僚主义为由开脱行为人的罪责,官僚主义不是法律用语,但官僚主义行为中包括了滥用职权的行为,因而包括了犯罪行为。成立滥用职权罪,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
-
滥用职权罪是以么为犯罪主体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4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监察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也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滥用职权罪怎么样认定哪些行为会构成滥用职权罪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30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二,行为人接受他人的贿赂后又滥用职权给他人谋取利益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滥用职权罪是什么如何正确认定滥用职权罪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10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