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雇用亲属引起的劳动争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0:35:09 198 人看过

1、雇佣关系亲属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资纠纷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成立。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要有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

II。劳动关系的确定

根据《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发[2005]12号: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以下凭证可参考:

(I)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分配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的支付记录(II)雇主向员工签发的“工作许可证”、“服务证”和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文件;

P>(III)员工填写的“登记表”和“登记表”等招聘记录;举证责任。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赔偿双倍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如协商不一致,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生效,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者盖章。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就业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就业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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