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区别从概念上:两者所维护的法律规范的性质不同,前者所要维护的是行政法律规范,后者所要维护的是民事法律规范;两者的被告不同,行政公益诉讼以行政机关或其他公权机关为被告,而民事公益诉讼则以民事主体为被告。
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第二款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差异体现在哪里?
378人看过
-
仲裁、民事诉讼:诉讼与仲裁的差异
280人看过
-
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差异是什么?
301人看过
-
民事诉讼申诉与申请再审的差异
428人看过
-
环境公益诉讼是行政诉讼还是行政公益诉讼
308人看过
-
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差异
244人看过
公益诉讼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更多>
-
-
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能否合并审理?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25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可以被统筹审理。这是因为这两种诉讼类型在诉讼目的、诉讼标的或诉讼参与者等方面存在紧密联系。当这些关键领域出现相似甚至共通之处时,法院可以考虑将两起案件纳入同一个审判环节中审理,从而提高司法效率、避免重复劳动,并确保裁判结果的一致性。 不过,这种统筹审理并非没有前提条件。在考虑是否进行统筹审理时,法院必须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包括具体的案件详情、各方的意愿态
-
什么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9两者的联系:从形式上看,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都表现为法院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制裁。两者基本原则基本相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回避、合议、公开审理和两审终审制度。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但是双方还是有很多区别的。
-
如何认定行政诉讼案件中涉及民事、行政枉法裁决罪与刑事诉讼法差异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在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仲裁枉法裁决罪”,第三百九十九条四款:“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是《刑法修正案(六)》第20条规定的罪名,是“枉法裁决罪”,而非“枉法仲裁罪”,称为枉法仲裁罪易致误解,并极易扩大修正案确定的适用范围。基于仲裁与诉讼的诸多不同,在枉法裁决
-
行政公益民事诉讼的审判问题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2人民法院区分下列情形作出行政公益诉讼判决:(一)被诉行政行为具有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判决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并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二)被诉行政行为具有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诉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三)被诉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四)被诉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