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有什么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17:34:06 214 人看过

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有什么权利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权利有:

1.知情权;

2.陈述和申辩权;

3.要求举行听证权;

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

5.请求赔偿权;

6.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

7.申诉或者检举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行政处罚执行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执行方式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法的原则有哪些

1.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2.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适应违法行为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4.一事不再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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