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股权纠纷中确认股东资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00:32 408 人看过

争股权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在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长期以来,股东身份的真假必然阻碍公司的正常经营,增加股东的行权成本,挫伤投资积极性。面对形形色色的证据,裁判不能一下子掌握,而应将股东资格证据分为三个不同层次:来源证据、效力证据和对抗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八种类型。股东资格证明不仅限于证明文件,而且不仅仅限于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

股权保护水平是检验一个国家企业法治是否成熟、公平的试金石。股权保护的首要前提是确认股东资格,明确谁是公司的股东。近年来,在我国,尤其是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争夺现象较为普遍。长期以来,股东身份混乱,势必阻碍公司的正常经营,增加股东的行权成本,挫伤投资积极性。因此,如何认定股东资格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种类繁多,包括实际出资证明、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工商登记等。

面对形形色色的证据,裁判不能一下子掌握,而应将股东资格证据分为三个不同层次:来源证据、效力证据和对抗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据包括八类: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因此,股东资格证明不仅限于证明文件,而且不仅仅限于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信息。2。原始证据是基本证据。原始证据又称基本证据,是证明股东股权取得基本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由于股权取得的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连续取得,其来源证据应分为股东原始取得证据和股东连续取得证据。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三条也采用了这种二分法。股东原始取得股权的来源证据,是指股东依靠自己的投资行为取得股权的证据。既包括初始股东在设立公司时认缴和(或)实缴出资的证据,也包括新股东在增资扩股时认缴和(或)实缴出资的证据。原始证据不仅包括“出资证明书”等书面证据,还包括能够证明股东认缴和(或)实缴出资的各种证据,如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认缴出资的约定,公司设立协议、股东协议、增资扩股协议,以及股东向公司缴纳出资后公司出具的收据和股权证汇入公司银行账户后银行出具的汇款收据等各种相关凭证。为方便原股东确定和保全证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主要规定了出资证明书制度。股东成功取得股权的证据,是指股东成功取得他人股权的证据。包括股权转让合同、赠与合同、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离婚判决或调解、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共同财产分割协议、国有股权转让决定书等,以便于后继股东确定和保全证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取得股权的新股东应当出具出资证明书。

源证与其他证据的关系是源与流、因与果、源与端、根与枝的关系。未列入股东名册但持有原始证据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和地位。股权的本质是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衡平法具有请求权和相对权的色彩。因此,法律有理由假定公司知道其股东是谁。基于这一法律逻辑,《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公司应为被告,与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应为第三方参与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确认股东资格的意思表示不仅体现在股东名册上,而且广泛体现在股东名册上股东大会通知和股东分红通知。即使公司没有备存股东名册,如果公司多次向某人派发股利,多次发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多次通知某人出席股东大会,也应理解为公司对其认可的意思表示作为股东。

公司的法律义务是协助股东保存股东名册,并应股东要求更改股东名册。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一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炮制所谓的“股东能力测试”,任意给新股东制造困难,这是一场闹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取得股权的,公司不出具出资证明书,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记入股东名册,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要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有保存股东名册的义务。

在实践中,有些公司根本没有股东名册,即使它不规范。此时,任何股东均有权根据原始证据要求公司编制或变更股东名册。公司未设置股东名册,不妨碍股东资格的确认和股权的行使。如果公司无故拒绝,股东有权采取行动。反证据(公开信息)主要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章程等登记文件。《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实践中,股权受让人在股东名册上登记,但未办理公司登记机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公司到公司登记机关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拒不申请变更登记的,投资者或者受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变更登记申请义务。与来源证据和推定证据相比,推定证据具有更高的透明度和独特的公示公信效果。首先,善意第三人有权依赖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信息。其次,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可以对抗不诚信的第三人。第三,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信息便于公众查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纠纷相关文章
  •  有关股东资格确认的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本文讨论了股权确认纠纷中涉及到的隐名股东问题。这类股东通常是通过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以他人名义出资,并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为他人实际出资人,从而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的出资人。针对这种纠纷,文章提出了瑕玼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和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两种情况。2.股权确认纠纷涉及隐名股东,这类股东通常是指通过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以他人名义出资,并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为他人实际出资人,从而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的出资人。2.瑕玼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3.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 股 权 纠 纷 类 型 : 哪 些 情 形 属 于 股 权 确 认 纠 纷 ?股权纠纷类型:哪些情形属于股权确认纠纷?股权确认纠纷是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人主张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享有股权权利,而转让方拒绝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
    2023-09-04
    123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与股权确认的区别
    1、股权是以百分比表示,股东是以名称表示(自然人或单位);2、确认一个股东有多少股权就能确认这个股东的资格。一般认为,可以确认股权存在的证明有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股东登记、实际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或者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等五大证明。(1)公司章程章程是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最为主要的象征之一,称为公司的宪法。章程是判断股东身份和股权的重要标志。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并规定股东应当在章程上签名、盖章。股东签署章程是其作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章程对内是确定股东及其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具有对抗股东之间其他约定的效力;对外具有公示和公信力,是相对人判断公司股东的重要依据。(2)股东名册有关公司法律普遍要求
    2023-04-13
    148人看过
  • 股权纠纷需要股东确认吗
    股权纠纷中如何确认股东资格近年来,争夺股权的现象较为普遍,在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尤甚。股东身份长期真假不分,必然阻碍公司正常经营,增加股东行权成本,挫伤投资热情。裁判机构面对林林总总的证据,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应当将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区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源泉证据、效力证据与对抗证据。依《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八类。认定股东资格的证据并非仅限于书证,更非简单地局限于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股权保护水平是检验一国公司法治是否成熟、公正的试金石。而保护股权的首要前提是确认股东资格,明辨谁是公司股东。股东资格认定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窝里斗陋习以及“共苦容易同甘难”的社会现象的存在,我国近年来争股夺权的现象较为普遍,在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尤甚。股东身份长期真假不分、扑朔迷离,必然阻碍公司正常经营,增加股东行权成本,挫伤投资热情。因此,如何认定
    2023-11-29
    419人看过
  • 公司的股东资格如何确认
    公司股东资格可按以下规定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朝阳法院审结首例否认公司股东资格纠纷案。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牟某诉被告北京**信商贸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纠纷一案,依法驳回了原告牟某的诉讼请求。这是朝阳法院审结的首例股东本人起诉否认其为公司股东的股东资格纠纷案件。股东资格是投
    2023-07-25
    445人看过
  • 为什么会发生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1.股东未足额缴纳认缴资本金,而认为其应当享有全部股东权利,公司或其他股东不赞同的。股东权利:包括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知情查阅权、分红权、优先认购权、股东会会议表决权】2.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产生纠纷,工商登记公示效力存质疑的。3.股权转让后,转让人未及时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影响股权受让人享受股东权益的。4.本人不知情,身份被冒用登记为某公司股东,后知后觉的。5.因合伙、合作、继承等与他人共同享有股权,又不能明确划分各自比例的。《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4-04-23
    244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原被告是谁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原告是股东,当事人因股东资格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因为股东资格是相对于公司而言的,而非个人,股东资格及股东权利是在公司内部的运营、管理中才具有实际意义的,所以应当以公司为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
    2023-02-25
    299人看过
  • 股东股权确认属于什么纠纷
    股东股权确认属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引起纠纷的原因主要有工商登记与实际情况不符、投入资金行为性质不明、股权转让瑕疵、隐名股东存在等。请求法院确认股东资格应当证明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股东股权确认是什么意思?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上合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成立公司应由股东签订协议,足额出资,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才能说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因此,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会有许多法律文件对公司的股东身份、持股比例进行明确,成为公司股权确认的主要证据,如公司股东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会会议纪要、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决议文件、公司股东名册、工商部门登记文件等,这些都可作为判断是否享有公司股权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23-07-27
    401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如何认定出资瑕疵
    出资瑕疵时股东资格的认定如下:1、未足额出资,股东首次出资不足20%,或者两年内未缴纳剩余80%,构成股东出资不足;2、出资评估价值不实,当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值高于自身价值;3、虚假出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没有交付货币,也没有转移其出资的财产权,但实质上没有出资;4、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偷偷逃走了所缴出资,但表面上仍以原出资额出资,具有股东身份。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何追究出资瑕疵股东的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否,都构成对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的违约;如果公司已经设立,出资瑕疵股东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构成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
    2023-07-03
    118人看过
  •  股东在股权纠纷中的查账权
    在股权纠纷官司期间,股东具有权调查公司财务状况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此外,股东还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若公司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在股权纠纷官司期间,股东具有权调查公司财务状况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股权纠纷股东权利调查公司财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
    2023-11-09
    393人看过
  • 在社团法人中股东资格如何认定
    社团法人中的股东资格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取得:原始取得、继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一、公司有两个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应如何办理?两人股东公司一人不同意股权转让,如果对方不购买该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
    2023-04-06
    493人看过
  • 股权资格确认纠纷可以上诉吗?
    一、股权资格确认纠纷可以上诉吗?股权资格确认纠纷可以上诉解决。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上和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主要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以是否持有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认定标准,一般不存在疑义。二、成为股东的要素在我国公司实践中,因公司的设立和运作极不规范,存在大量的股东资格认定难题。对此,司法机关及理论界存在相互对立的认识,依据不同的认定标准,往往得出相互冲突的结论。因此,需要从理论上抽象并构建出一套股东资格认定的一般准则,作为处理该类案件的指导。理想状态中,无论依原始取得还是依继受取得,股东大体上都应具备七大一般特征。1、股东签署公司章程2、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3、股东依法登记于工商部门4、股东持有出资证明书5、股东记入股东名册6、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7、股东是对公司
    2024-01-15
    247人看过
  • 确认股权纠纷如何起诉?
    确认股权纠纷可以书写民事起诉状,然后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二)已为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公司股东。2、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3、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成为股东者,其股东身份可以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其起诉请求公司交付股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记载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股东向公司
    2023-03-27
    176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的纠纷主要包括几种
    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在隐名股东股权确认纠纷中,对相关当事人法律地位以及由此应确定的诉讼地位。第2、瑕玳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瑕疵出资股东提出确权之诉时,适格的被告应当是公司。第3、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公司成立后拒绝交付出资证明书或股票,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给付之诉。一、无公司设立的注意事项认定公司设立无效的单位是人民法院或者约定的仲裁机构宣告。原告限于公司的各类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股东、董监高、职工),被告为公司。未查明案情,便于补救公司设立瑕疵,法院可依职权或者原告请求,追加第三人(包括瑕疵出资股东)。针对申请公司设立无效的诉讼时效问题,基于公司设立无效的瑕疵较重,且处于持续之中,原告可以随时提起无效确认之诉,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二、公司内部发生股权纠纷怎么办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几种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类型及解决形式:第一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
    2023-06-25
    382人看过
  • 哪些因素会引发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包括下列情形: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2、瑕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3、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费如何收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2023-07-03
    69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纠纷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通过不断行使各种权利来推动公司的运作,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也时常发生股权转让的情况,由此而引发的股权争议案件,包括股东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 更多>

    #股权纠纷
    相关咨询
    • 股权确认纠纷如何请律师(股东股权确认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上和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主要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以是否持有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认定标准,一般不存在疑义。
    • 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1、股权转让纠纷是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因股权转让交易发生的纠纷,比如股权交割、股权转让款支付等等,以股权转让合同为最为基本的法律文件。2、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可能是股东的人与公司现有股东、公司之间的纠纷,在于确认原告是否为公司股东。在司法实践中主要看原告有什么凭据证明其具有股东资格,主要有工商登记资料、股东名册、出资证明、股权代持协议、分红的资料、参与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记录等等。
    • 股东纠纷中股东资格确认需要多少律师费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30
      1、对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中的律师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有政府指导价的,可按照该价格标准收取;如果实行市场定价的,则可由律师事务所与股东协商确定。 2、法律依据: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 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
    • 律师如何认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2
      1.需支付律师的服务费及其在办案中的合理支出,比如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计件收费,主要针对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等事务;按标的比例收费,主要针对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主要是针对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可以和律师自由协商律师费用。 2.《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3.《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
    • 股权转让时股东资格确认需要注意什么,股权转让时股东资格如何确认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股权转让时股东资格确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公司对股权转让有审核是否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而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可视为公司对股权转让和受让人股东资格的确认,对公司及其股东均有约束力。 2.若受让人已事实上承受了转让方的出资额,实际上已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使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但公司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应该尊重事实,尊重实际已存在的法律关系,认定受让人具有股东资格,并责令公司将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