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协议是否是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1:03:07 417 人看过

执行和解协议从产生过程来看,都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产物,因此具有合同的部分性质,但是执行和解协议并不是真正的合同。因为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可诉性,如果一方当事人不遵守和解协议履行的,另一方无权以此为根据进行起诉,法院只能根据原生效判决进行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执行和解协议能否设定违约责任

执行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后达成的,所以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在和解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执行和解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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