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医疗纠纷处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08:05:19 95 人看过

2015年10月,我国十大五中全会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二孩政策的全面开放是全国范围内的生育欲望迅速提升,而这种短时间内爆发的生育数量会在今后几年都维持在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上。而产妇数量短时间内的激增,就医人数的增多也必然会使妇产科医疗纠纷发生的概率有所提升[1]。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风险,有效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医院管理者探讨的重要课题[2],也成为了二孩政策下医院妇产科需要解决的头等问题。加强妇产科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工作,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保驾护航,对医院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产科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

1、医务人员风险评估不足

当前妇产科学术探究侧重于临床理论,而如何来规避、防范妇产科的医疗纠纷,在当前的妇产科学术探究中还相对较少。妇产科恶性纠纷主要发生在新生儿死亡,主要是风险评估存在不足,诊疗活动中制定的知情同意书模版化,缺少对具体风险及防范措施的告知,导致发生新生儿死亡,患方不能接受。

2、医疗核心制度未严格落实

医疗核心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和基本制度,也是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要养成的习惯,但是因为医务人员往往用惯性思维,自己临床操作习惯,而忽略患者个人因素,不严格执行核心制度,如有创诊疗操作中该核对不核对,病情观察中无视“病人反应的异常”,最终导致产科中常见沙条滞留阴道、病情判断不及时引起的医疗纠纷。

3、团队合作意识差,就医流程不优化

患者的诊疗活动涉及医院各个环节及各个部门,从入院收费到检查检验、便民服务、医疗、护理等涉及多个部门。在节假日及夜间值班期间,因人员少,事情多,医生只管履行好诊疗义务,往往忽略病人的就诊流程,导致患者在诊疗活动等待检查等成为医疗纠纷发生的导火索。医护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医生护士仅按照岗位职责及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开展医疗服务,而缺乏团队合作意识,导致患者病情变化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4、缺乏人文关怀

近几年产科医疗纠纷发生中,特别非预期死亡医疗纠纷中,缺乏人文关怀成为医疗纠纷的导火索。再且因科室人员缺乏有效关于处理医疗纠纷处置能力,缺乏换位思考,最终矛盾升级,导致恶性纠纷的发生。

二、妇产科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置

1、建立健全产科质量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诊治水平

建立健全高危健全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机制,加强高危孕产妇的预警管理。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重庆市孕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类表》,开展孕妇妊娠风险评估,筛查危险因素,识别高危孕妇。对有预警指征的孕妇,根据预警评估结果,执行“红色预警(一级预警)”“橙色预警(二级预警)”“黄色预警(三级预警)”“紫色预警”;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当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的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切实加强孕产妇风险管理;规范危重孕产妇救治和转诊流程,畅通危重孕产妇救治和转诊绿色通道,有效控制和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

2、加强医疗核心制度的贯彻落实

核心医疗制度落实上的缺陷也是直接影响医疗质量,导致医疗纠纷致赔偿的主要原因。医务部门要加强三级医生查房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等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医务人员也要加强核心制度的学习,充分认识到医疗核心制度发挥着规范行为,提高质量、保障安全、加强协作、强调自律的作用,也是降低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同时建立院科两级的奖惩考核制度,以避免核心制度名存实亡,难以得到落实。

3、培养团队精神,提高服务能力

在医疗领域,疾病的诊疗,病人的康复,甚至手术的成功都离不开医护人员的齐心协力。患者的诊疗需要医院优化临床科室与平台科室的服务流程,畅通就诊通道,做到无缝连接,同时医护之间要加强沟通,畅通医患之间的沟通渠道,建立一个多学科、多领域的服务平台,加强团队精神的培养和构建,为患者提高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提高医院服务能力,从而提高医院竞争力。

4、注重人文关怀,打造有温度的医疗

“医乃仁术”既是社会对医学的尊重,也是社会期望医学发展的方向。医务人员如果没有给予患者足够的人文关怀,即使医术再高明,也会引发患者的不满。目前医务人员工作强度不断增加,工作压力大,因此不良情绪难免产生,但是牢骚、抱怨不会改善紧张的医患关系,只会雪上加霜,创建和谐医患关系要从自身努力做起,从主动沟通,使用文明用语,规范自身行为,明确自身神圣职责,使孕产妇能够感受到尊重与温暖[3],打造有温度的医疗,做有人情味的医者。

5、妥善处理投诉,推进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

按照等级医院创建要求,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要求,规范院内投诉管理,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建立和完善投诉接待和处置程序,及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医患矛盾纠纷,重建和谐医患关系。大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为主体、医疗纠纷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相衔接的医疗纠纷处理体系。积极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医疗风险互助金、医疗意外险等为补充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文章
  • 妇产科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妇产科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
    2023-02-19
    134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医疗事故纠纷和解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甲乙双方根据《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一、患者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身份证号:住院号:疾病诊断:治疗结果:二、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三、医疗事故原因四、赔偿数额1、医疗费:元;2、误工费:元;3、住院伙食补助费:元;4、陪护费:元;5、残疾生活补助费:元;6、残疾用具费:元;7、丧葬费:元;8、被抚养人生活费:元;9、交通费:元;10、住宿费:元;11、精神损害抚慰金:元;1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元(不超过2人)合计:元五、偿款给付时间:六、违约责任在通过和解解决医疗纠纷的时候,应一方面鼓励医疗纠纷当事人采用要式和解协议,并通
    2023-04-14
    239人看过
  • 妇产科护理的医疗纠纷处理事项
    妇产科护理的医疗纠纷的处理的注意事项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4、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封存运行病历应是在医务人员陪同家属共同复印的病历复印件,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家属不可复印,应封存复印件。5、当科室在
    2023-04-17
    89人看过
  • 妇产科护理的医疗纠纷处理事项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4、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封存运行病历应是在医务人员陪同家属共同复印的病历复印件,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家属不可复印,应封存复印件。5、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
    2023-03-31
    210人看过
  • 医疗纠纷处置条例和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法律依据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二、处理方法1、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
    2023-04-13
    218人看过
  • 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023-04-02
    29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医疗纠纷
    相关咨询
    •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7
      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将医疗事故定义为:本办法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了本条例。于2002年2
    •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的具体内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编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1987年6月29日颁布的条例,由国务院颁布。制定的目的是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1987年6月29日,医疗纠纷处理条例被国务院将医疗事故定义为:本办法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最
    • 妇产科的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3
      发生医疗纠纷时,医务人员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停(3)申请行政调停(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 医疗纠纷处理的条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7
      无论什么原因引发了医疗纠纷,也无论是否有违约或侵权的法律事实,只要有纠纷产生,就要有处理机制加以应对。目前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主要是和解、调解和民事诉讼3种,我国尚未建立医事仲裁体系。 所谓和解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可分是诉讼前或诉讼中和解。如果是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双方当事人再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是指在卫生行
    •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9
      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将医疗事故定义为:本办法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了本条例。于2002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