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如何组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9:45:00 237 人看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1、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在我国,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主管全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2、工会代表。工会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它更了解企业、职工的情况,能够代表全体职工的根本利益。3、企业方面代表。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何管辖临时工

临时工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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