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赠予是有偿赠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0 19:59:12 208 人看过

一、附条件赠予是有偿赠予吗

带有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并非是规定了经济利益交换关系的有偿合同类型。

广义上来说,赠与合同是由赠与人无偿地将其个人所有的财物或财产权转移给受赠人,而后者则表示接受该赠与的法律文件。

至于附带条件的赠与合同,它指的是在合同条款中定义了特定的条件,并将这些条件是否得以实现作为影响赠与行为有效性与否的决定性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该赠与也被称为附条件赠与,这意味着当事人已经为他们的赠与行为设置了某种限制条件,唯有满足这些条件后,赠与效果才能得到确认。

条件的实现与否直接关联到了赠与合同的有效性。

当条件尚不明确时,尽管赠与的相应权利义务已经被确定下来,但实际上赠与的有效性仍处于未定状态之中。

当所设置的条件得以实现后,赠与合同即刻生效且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二、不动产赠予已过户赠予合同没公证可以要回吗

关于被赠与的房产,在特定条件之下,是具备权力可收归己有的,以下为详细规范:

(1)倘若房屋所有权尚未完成转移手续的情况下,赠与人有权撤消赠与之契约束力,继而重新获得房产所有权,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赠与以及已经过公证并办理遗赠手续的房产则不受此限制。

(2)当受赠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赠与人也同样可以行使撤消权收回该房产:①故意或恶意侵犯赠与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的合法权益;②对于受赠方负有赡养责任却未能尽到应尽职责的行为;③未能履行当初签定的赠与协议中所承诺的相应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15: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彩礼是一种附条件赠予,彩礼具有法律效益吗
    彩礼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加条件。只要所附加的条件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之所以把彩礼认定为附条件赠与,理由如下。(1)婚约期间赠与的彩礼不同与一般的礼节性的赠与。二者在赠与的对象、时间、方式、目的、数额等方面都有所不同。现实生活中,一般都是由男方或其父母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作为彩礼。根据习惯,彩礼的给付通常是在订立婚约之时或之后,有时还举行一定的仪式,给付彩礼一方与接受彩礼一方为了缔结婚姻的意思不言而喻。若不是为了缔结婚姻,男方是不会赠与如此数额较大的彩礼的。即使双方有一般赠与的行为,也只是为了联络感情,互相关心,数额一般不会很少,也就是说,赠与彩礼是附加了一定条件的,以将来婚姻的缔结作为赠与彩礼所附加的条件。所以,一旦发生婚约解除的情形,发生财物纠纷,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单纯的赠与行为处理。(2)将婚姻的缔结作为赠与彩礼行为生效的附加条件符合民法的规定,符合
    2023-03-20
    135人看过
  • 承诺赠予的房产,赠予方有权反悔吗
    依据我国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款,对于赠与房屋这一行为,若在该房屋正式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则赠与人有权撤销此项赠与,唯需满足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所规定具有的两种特殊属性:即该赠与合同已经完成了公证手续,或者此赠与带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或道德义务性质者,则不能予以撤销。然而,如果该赠与行为既未经过公正程序,又不属于上述两种特殊情况,所以,它仍然享有合法的权利在产权转让注册之前加以撤销。《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4-08-05
    413人看过
  • 附条件的赠予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在通常情况下,附条件的赠予协议被视为有效法律行为。现行的法律制度明确地给予了赠与合同附加条件的合法性。然而,我们需要特别留意的是,作为附属条件的责任不能限于法定责任。由于法定责任是由大前提所确定并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不论赠与人是否自愿,受赠人都须强制履约,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赠予协议中附加上这类责任的行为便失去了其实际意义。针对那些设立附属条件的合同,若所设条件未能得以达成,赠予人有权撤回或废止该赠与行为。《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4-07-23
    253人看过
  • 法院认定赠予的条件
    法院认定赠予的条件如下: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等。撤销赠予的条件都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
    2023-07-21
    409人看过
  • 赠予人的继承人可以撤销赠予吗
    一、赠予人的继承人可以撤销赠予吗实际上并无法定的权利要求取得赠予者遗产生前撤回其所赋予的赠与承诺。当赠予者不幸离世后,透过特定条件下的赠与撤消权,可以实现对被引用的标的物的回收。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如因受赠方的违规行为导致赠予者过世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赠予者的继承人们或他们的指派代表有权力发起撤销赠与动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二、附条件赠予是有偿赠予吗带有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并非是规定了经济利益交换关系的有偿合同类型。广义上来说,赠与合同是由赠与人无偿地将其个人所有的财物或财产权转移给受赠人,而后者则表示接受该赠与的法律文件。至于附带条件的赠与合
    2024-04-09
    346人看过
  • 武汉市房产赠予父母有条件吗
    一、武汉市房产赠予父母有条件吗在进行房屋赠与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赠与人需具备单身房屋的所有权以及足够的法律行为能力;其次,所赠予的房屋应享有合法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且无任何产权纠纷;再次,赠与与人与接收者均需自愿参与,设立书面赠与协议(合同),且该协议需要经过公证机构公证;此外,房屋赠与还须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查及登记,完成产权过户手续;最后,接收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同时,为了避免出现逃避法定责任,例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以及规避法规管理,例如缴纳税费等问题,赠与行为都不应涉及此类内容。总而言之,房屋赠与过程中,必须确保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伤害,亦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
    2024-07-24
    121人看过
  • 赠予合同有偿还是无偿的
    赠与合同,是无偿的合同。赠与人需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只需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也是单务合同,是只有赠与方履行义务,受赠人享有权利的合同。一、赠予书有法律效力吗赠予书有法律效力。财产所有人有权将自己的财产无条件或附条件的赠与他人。只要该赠与书的内容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受赠人表示愿意接受赠与的,该赠与书就应当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二、婚前个人存款如何证明婚后赠予对方呢当事人证明将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后赠予对方的方法:双方可以签订赠与合同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公证手续。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
    2023-04-11
    398人看过
  • 赠予合同生效的条件以及赠予合同生效后可以解除吗
    一、赠予合同生效的条件赠予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这些条件都成立时,赠与合同才成立。二、赠予合同生效后可以解除吗财产赠与合同生效后可以解除,但是要属于没有正式转移的状态,因为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三、赠予合同生效后可以撤销吗赠予合同可以撤
    2023-03-13
    63人看过
  • 赠予合同的赠予人有哪些法律义务
    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如下两种例外。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所谓附义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因此,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
    2023-06-14
    59人看过
  • 赠予合同的效力问题:附带条件的讨论
    附条件的赠予合同有效。法律允许赠与合同附条件。但要注意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不能是法定义务。因为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义务,赠与人约定与否,受赠方都必须履行,所以赠与合同附这种义务是没有意义的。对于附条件的合同,如果所附条件没有成就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附条件合同与合同附件的区别知道了附条件合同是什么以及效力如何,我们还得区分与合同附件的区别,这两者是存在很大不同的,万万不可混为一谈。合同附件是原合同所带的附件,比如买家要求卖家的产品要符合某个标准,可能会在合同后面添加附件说明标准。重点在于附件二字。附条件合同则是合同的一种附加条件,是从标准合同里面衍生出来的一种合同情况。《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2023-07-06
    415人看过
  • 赠予合同的基本特征以及赠予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赠予合同的基本特征赠予合同具有如下的基本特征:1.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赠与合同成立。2.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以赠与人将其财物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财产为内容。3.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赠与人将其财产给子受赠人所有,尽管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和理由,但不以从受赠人处取得任何财产为代价,受赠人取得财产无须偿付任何对价。无偿并不绝对化,法律允许附义务的赠与存在,但此种义务与赠与利益相比非常微小。4.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在非附义务的情况下,赠与合同中只有赠与人对受赠人负无偿给予财产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对待给付义务;相对于赠与人转移财产权利来说,受赠人一方仅享有权利而不负担对待给付义务。5.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还是诺成性合同,各国法律规定并不相同。二、赠予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赠予合同的生效条件如下:1.赠与合同采
    2023-06-20
    370人看过
  • 撤销赠予
    扶养
    符合一定条件的赠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如果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赠与人应当继续履行,即向受赠人交付赠与标的物。当因可归责于赠与人的原因发生时,即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财产的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予协议还可以反悔吗写了赠予协议可以反悔,但是如果财产已经发生了转移了,或者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以及合同属于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的,则一般写了赠与协议之后不可以反悔,除非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
    2023-07-07
    215人看过
  • 撤销赠予的条件一般有哪些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不少人有这样的疑问。事实上,在我国,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不过撤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撤销赠予的条件一般有哪些呢?此外,从法律的角度看,赠与合同究竟可以由谁来撤销呢?本文将一一为大家解答这两个问题。一、撤销赠予的条件一般有哪些1、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2、有因撤销的行使条件(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2)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3)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3、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应
    2023-04-17
    184人看过
  • 2022赠予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赠予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时,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一、定义: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二、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022-11-01
    44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赠予和赠予补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7
      赠予房产需满足的条件有: ①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③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④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⑤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⑥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
    • 2022年附条件的赠予合同是否有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4
      附条件的赠予合同有效。法律允许赠与合同附条件。 但要注意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不能是法定义务。因为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义务,赠与人约定与否,受赠方都必须履行,所以赠与合同附这种义务是没有意义的。 对于附条件的合同,如果所附条件没有成就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 彩礼是否属于附条件的赠予合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5
      彩礼属于特殊的附条件的赠与。赠与条件就是接受彩礼的女方与支付彩礼的男方结成婚姻关系并共同行夫妻生活。实务中,最高院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对这种“条件”具体明确化,从而为解除赠与合同索回彩礼提供了法无依据。
    • 无条件赠予可以撤回赠与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28
      1、无条件赠予后还可以撤回赠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若是权利已经转移的,在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时可以撤销赠与。
    • 女方要求赠予房产,如何附加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赠予无效的附加赠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9
      婚后所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