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中质量责任的划分及承担方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6 17:20:07 77 人看过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等。如果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于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分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划分。

根据实际情况来分配建设工程质量责任。

无论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

如果是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哪些单位或个人应承担建设工程质量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责任制。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职责,承担建设工程质量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全过程负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勘察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结果负责,确保勘察结果真实、准确、完整。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进行建设工程设计,确保设计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设备材料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材料,并对设备材料的质量负责。

因此,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等,都应当承担建设工程质量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建设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负全责,确保选址、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全过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勘察单位应对勘察结果负责,确保结果真实、准确、完整。设计单位应根据勘察成果进行设计,确保设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质量负责,确保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设备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设备材料,并对材料质量负责。因此,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商等,都应承担建设工程质量责任。

《民法典》第802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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