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村土地确权,大家都有很多的不理解,土地确权发个证到底是干嘛的啊,确权后有啥作用,农村土地确权收费吗等等,今天就这些问题给大家解读下。
一、土地确权是个啥?大家应该都知道,树林有林权证,草原有草原证,这些就是相当于给树林草原发了身份证,而土地确权就是给土地办理身份证,同时将土地“两权”变为“三权”,由土地所有权以及承包经营权改为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也就是说以前土地没证,宅基地有县里发的证,这次是中央发证,从法律上确定关系,也就是说以前农村没土地的,以后基本也不太可能有。
二、土地确权开始和结束的时间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国5年内土地确权完成,有就是到。
三、土地确权收费吗?这是个很多人都关注的问题,也曾经有新闻报道过一些地方在进行土地确权的过程中有收费的现象。的确在很多地方在确权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有向农民收费的想法,比如发一个证书,收个10块钱,也有地方向农民收过这个钱,但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当时的政府预算中,是有这笔费用的,不该向农民收取。
四、什么样的不能确权?《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五、确权后有啥作用?这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费了老大劲确权完了,有啥作用呢,其实作用大了,最简单的,土地确权完毕后,能也就享有了对于土地的承包权以及经营权,如果你不想种地了,或者你干不动了,可以将土地流转出去,这对于你来说是一个生活的基本保障,以及养老的基本保障。同时还可以用土地证去贷款,能解决你资金周转的问题,以前你在农村就算有土地有房子,但是从银行还是贷不出钱来。所以土地确权对于咱农民来说是件好事,不管你身在哪里,都要抽时间把这事办了,这关系到以后生活的重大问题。
-
农村土地确权:能否在非农村地区确权?
20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怎么确权,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吗
11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多少年的时间?
271人看过
-
是否允许农村土地确权中“调地”
11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是否是重新分田地
278人看过
-
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
120人看过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获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 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为农村集体土地,因此无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交易,只能在农村内部进行流通。 由于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的房屋产权证,因此存在较大... 更多>
-
农村承包土地是否需要农村土地确权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6承包的土地,可以是村委会发包的土地,或者是以其他形式(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或者以土地流转形式承包的土地等。土地确权的土地,则属于二轮土地承包时,由发包方依法发包给承包方的土地。
-
农村土地怎么确权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2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
农村土地确权多出的土地可以收费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9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甚至是不合法的,因为确权的土地属于承包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不能用于买卖。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误差在5以内,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但如果是多出来的土地或者少了的土地数量较大,就要申请重新进行实测勘查,并在现场进行监督,如果确实数据属实,那这就是你的确权面积。因为以前的土地证上的面积多是人工拿皮尺测量,而现在都是采用的卫星定位测量,本来
-
农村土地确权要确哪些权利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0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村土地确权,从范围上就是农村所有地都要确权,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也包括荒地。那农村土地确权要确哪些权利呢对于农用地来讲,耕地占大头,拿耕地来讲,就是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又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对于宅基地来讲,就是所有权和使用权。需要用到身份证、户口本、老宅基地证、土地租赁协议、宅基地“买卖”协议等资料。
-
土地确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需要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9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6、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7、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8、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9、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