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待遇仲裁代理词怎么写?工伤待遇仲裁代理词
尊敬的仲裁员:
重庆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申请人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仲裁代理人,今天依法参加申请人请求工伤待遇纠纷一案的仲裁活动,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通过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本案的事实已经清楚。现就本案的事实和法律适用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1、本案申请人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依法属于工伤。本案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损害,忠县劳动行政部门已依法认定其受伤为工伤。
2、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人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已经建立起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有权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
3、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因此被申请人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给予申请人因工作受伤而应当享受的工伤待遇。
4、本案申请人的工伤待遇请求合法。
申请人被忠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法鉴定为工伤伤残等级十级,应当享受本人工资7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护理费,被申请人还应当支付申请人因受伤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实际支出的劳动能力鉴定费、交通费等。
5、发生工伤事故后,被申请人拒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申请人无奈只好诉之法律,请求仲裁部门支持我的当事人的主张,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被申请人为注册成立的公司,申请人为公司的利益而工作,出现工伤事故都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更给申请人带来了身体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痛苦,也给申请人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影响。工人是工厂的财富和希望,也是被申请人公司能长久的发展基础。被申请人应当以人为本,切实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依法落实申请人的工伤待遇。望仲裁部门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代理人:重庆某某律师事务所周某某律师
2012年3月13日
二、代理词什么时候提交
代理词,也称代理意见,是诉讼代理人(一般是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庭审过程中使用或者在庭审后向法庭提交的非正式文书。如果代理人选择在庭审过程中使用,代理词于代理人而言,就是代理人根据庭审程序要求为求更准确全面发表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事先做好的备忘录。如果庭审后向法庭提交,代理人考虑的是,诉讼进程中,因案件争议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情况不断发生变化,囿于庭审时间,在庭审中的应对可能相对仓促。代理人在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后,庭后写就提交法院,以弥补庭审过程中自己发表意见中可能出现的漏洞。
三、代理词与答辩状的区别是什么
代理词是指诉讼代理人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参加诉讼,在法庭辩论阶段代表当事人并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作的综合性发言;答辩状,就是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答辩状分刑事答辩状和民事答辩状,它是与诉状和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
-
王某工伤待遇仲裁代理意见
274人看过
-
工伤待遇仲裁裁决是怎样
134人看过
-
工伤待遇的代理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182人看过
-
工伤损害赔偿仲裁案件的代理词
280人看过
-
仲裁工伤待遇时退休怎么办
373人看过
-
协调仲裁办理工伤待遇是怎么回事
359人看过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
在工地受伤,工伤待遇纠纷代理词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0按照《工伤保险条例》60条规定工伤待遇纠纷代理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
-
工伤仲裁赔偿代理词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1-03-19尊敬的首席仲裁员、仲裁员: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申请人某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代理人,参加今日的仲裁审理,开庭前我们认真地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提出代理意见如下: 本案事实清楚,被申请人承担此次工伤的全部责任,且被申请人违反法律没有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应当依法赔偿 2008年5月14日是申请人某某负伤的时间,此时正值上班期间,申请人受伤正是在申请人工作期间发生的,而且
-
工资纠纷仲裁代理词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5仲裁庭: 我受仲裁申请人翟现举委托,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仲裁活动,通过细致的分析案情,结合今天的仲裁活动,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劳动事项达成口头约定,应受法律保护。 2007年6月份,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工厂工作,双方就劳动事项达成口头约定,月工资2000元,每天工作八小时,劳动合同期限无限制。6月25日,申请人来到被申请人处,办理完毕
-
十级工伤仲裁代理词具体应该怎么写?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3申请人被重庆市集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依法应当享受其相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要求赔偿的补助费用并不高,完全是根据法律法规客观计算出来的。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后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之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
-
工伤待遇仲裁代理意见主要是哪些的呢?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061、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假设职工是在受伤5个月后提出工伤申请)。 2、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申请并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