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工程合格工程款参照约定结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6:10:38 95 人看过

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这一规定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一方面,过去,宣布合同无效后,不管建筑工程是否合格,都要按照合同进行结算,现在明确规定,工程合格才能结算;另一方面,以前宣布合同无效,原来的约定可以不参照,现在规定工程款参照约定结算,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特殊性,合同履行的过程,就是将劳动和建筑材料物化在建筑产品的过程。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经履行的内容不能适用返还的方式使合同恢复到签约前的状态,而只能按照折价补偿的方式处理。司法解释确立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折价补偿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3、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4、其他可依据的材料。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该规定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审价;如没有约定,双方又协商
    2023-03-08
    213人看过
  • 探讨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款的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工程款结算有哪些问题1、国家政策有变客观上使工程款结算不能正常进行任何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必然是着眼于长远利益,着眼于宏观和全局,政策一旦制定也不会朝令夕改,但这并不意嚅着执行过程中没有局部的修正和改动,特别是牵涉到一些重大突发事件,政策的变化往往也是很大的。若一年来国家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上的宏观调控,就与前几年的经济政策非常不同;又若美国联邦银行对美元的加息,也是从美国经济的实际情况出发。这些政策上的变动反映在项目建设中——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2023-07-20
    267人看过
  • 如果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应按什么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如果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则应按照施工项目的施工合同无效,但施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标准结算工程价格,工程价款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下简称《解释》)规定:“建设项目的建设合同无效,但建设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应当支持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请求。”当发现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时,如何结算具体的工程价款,以及结合具体内容的结算标准也会有所不同。当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时,具体标准和法律规定项目价格结算顾问应在lba.com找到律师提供协助。
    2023-05-07
    217人看过
  • 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的折价补偿原则适用前提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合格,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二是虽经验收不合格,但经承包人修复后再验收合格。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
    2023-06-15
    197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建筑工程结算问题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结算方式是:1、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双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进行结算;2、若工程验收不合格,经施工方修复验收合格后,双方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但发包方可主张由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3、若工程验收不合格,施工方修复后验收仍不合格的,发包方可不支付工程款。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利息支持吗支持的,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
    2023-08-16
    489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按什么标准进行结算
    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方式签订的建设工程无效合同,如果工程已实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行结算。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才能退?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这个问题,需要区分合同有效和无效的情形。第一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且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作出约定,应在约定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后返还。第二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未作约定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第三种情形: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条款为无效条款,应按双方没有约定处理,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如果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开始计算工程质量保证期限。二、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
    2023-03-21
    71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无约定逾期不结算的违约金
    1、可以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包括交付时间、逾期交付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等。2、发包人对承包人造成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行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3、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一、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纠纷怎么处理?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纠纷应当是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承包人与发包人一旦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项目,从施工合同主体的相对性角度来看,承包人就构成对施工合同的实质性违约,发包人当然可以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并可以依法解除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因承包人的非法转包工程行为,造成工期延误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发包人还可以向承包人提出赔偿要求。如果承包人是采取挂靠方式非法转包工程的,出借资质的被挂靠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建设单位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建
    2023-03-05
    384人看过
  • 建设工程的黑白合同都被认定为无效,该怎样结算工程款?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签订建筑工程黑白合同的目,就是为了规避某些法律禁止性规定,但这类合同,常常都会因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当黑白合同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时,该怎样结算工程款,就成了不少人头痛的事情。事实上,法律对此类情况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双方依法处理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当建筑工程黑白合同都被认定为无效时,施工方与发包人是可以协商处理工程款事宜的,这样能较快较好地处理双方的纠纷。当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进行工程款结算:1、该解释第二条规定,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因此,当黑白合同都被认定为无效的,施工方已完工的建设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的,可以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根据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
    2023-04-30
    423人看过
  • 无合同的工程怎么结算
    法律综合知识
    只要你实际有施工行为,并完成了相应的、合格的工程量,则你有权要求建设方或者相应的转包方给予结算。一般的处理原则是:是否能查实双方的约定价款。查实不了就协商。有争议可以申请评估鉴定,再依据相关的定额和实际施工情况判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不备案,虽合同仍然有效,但如发生纠纷,则增加所需承担的风险。
    2024-04-26
    244人看过
  •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
    一、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现行我国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月定期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2.分段结算。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或单位)工程为对象,按施正形象进度将其划分为不同施工阶段,按阶段进行工程价款结算。二、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是指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也即政府主管部门在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中,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另外,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三、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分类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
    2023-05-03
    171人看过
  • 如何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价款的结算
    法律咨询: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容是什么?律师答复: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就工程价款结算的有关事项,一般应达成一致意见:(1)预付工程款的金额、支付期限和扣除方式;(2)支付方式、金额和金额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期限;(3)工程建设发生变化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式、索赔方式、期限要求和支付方式;(4)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式;(5)约定的风险范围和范围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范围的调整方法;(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支付方式、金额和期限;(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的金额、扣缴方式和期限;(8)安全措施及意外伤害保险费(9)工期奖惩办法及工期提前或延误;(10)与履行合同和支付价款有关的保证事项。工程价款的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如本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双方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协商:(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有关部门关于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的有关规定
    2023-05-07
    480人看过
  • 工程结算超过合同约定的价款怎么办?
    一、工程结算超过合同约定的价款怎么办?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或另行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且逾期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依据《建工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没有明确约定逾期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确定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二、工程造价出现超预算原因(一)设计变更的原因: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工程量大于清单工程量,工程量超过合同约定的浮动范围,依据合同的约定,可以办理签证追加超出部分的工程量价款,会造成工程结算价款的增加。(二)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原因:如果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的部分,也会导致在施工过程中,要补充遗漏的清单项目,势必造成工程价款的增加。(三)材料价格的上涨原因:如果施工当期的主材价款涨价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浮动范围,依据合同,在
    2023-06-07
    435人看过
  • 转包合同无效如何处理工程款结算问题
    一、转包合同无效如何处理工程款结算问题因工程转包发生纠纷,工程转包合同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时,承包人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也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人工费、管理费等成本支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转包合同无效,当事人应当相互返还各自财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合同什么情况下转包无效1.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2.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3.承包方未经发包人同意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的;4.签订分包合同建筑商不具备相应资质;5.再分包的转包无效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
    2023-06-20
    491人看过
  • 工程施工中,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该怎么办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认无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当予以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项目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工程施工中停工误工费该如何计算?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和机械停置费应如何计算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和机械停置费可按施工合同或停工协议中的有关约定计算,施工合同或停工协议中无约定时可按以下规定计算:(一)停工、窝工费用:1)停工、窝工的工日单价按普通工日单价的70%计算综合价格;工日数按施工现场直接生产工人(包括机械操作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人数计算。2)停工、窝工的工日一般按不多于3个月的实际停工天数计算,停工超过3个月时,超过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二)机械停置费:1)
    2023-08-18
    327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能否请求参照合同约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案涉工程应进行而未进行招投标程序,应为无效。前述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条出于对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请求权的限制,设置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前提条件。前述司法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可参照签订原合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
    • 工程合同无效按照约定结算合理,具体规定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4
      工程合同无效按照约定结算不合理。合同无效的结算: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其所支出的成本;承包人与转承包人之间的,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承包人追讨工程款。由于转包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双方应各自返还财产。
    • 无效的工程合同如何结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28
      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包括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二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是经过承包人修复后,再验收合格。只要建设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即使合同无效也要结算工程价款。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未签订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如何结算工程款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不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处理,应予支持,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视为认可竣工
    • 无效的工程合同是如何约定工程款数额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09
      我国的建筑工地的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的回答是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只是这种法律后果不是当事人的约定,而是由法律法规来规定,合同无效过错方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