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知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前置文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20:45:31 194 人看过

征收决定是对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的合法性依据,是一切征收活动的前提。

那么做出征收决定前,地方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都需要取得哪些前置性文件呢?笔者查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后发现,其中并没有关于前置性文件的具体规定,但是结合各地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细则及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做出征收决定的前置性文件有建设项目立项批复、规划许可文件、土地预审文件这三大类。

一、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三: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提出征收申请,并提交项目批准文件、规划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等文件。

收到申请后,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房屋征收条件。

可以看出,北京市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细则中明确要求征收决定作出前需要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征收条例明确规定了只有公共利益才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此只有取得立项批准文件对建设项目进行明确才能保证公共利益的前提。

且立项批复是发展改革部门从经济效益、资源配置、社会效益、投入产出、环境保护等角度进行论证,对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

他是最先需要取得的法律文件,否则其他前置行政行为也无法进行。

二、规划许可文件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条(房屋征收范围的确定)符合本细则第八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范围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

可以看出,规划许可文件也是征收决定作出前的重要前置性文件。

首先,只有取得规划许可文件才能确定征收范围,否则极有可能出现超出实际需要进行征收并挪作他用的情况。

其次,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的符合城市规划、专项规划的要求,也需要在取得规划许可文件后才能明确,否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划。

三、土地预审文件

征收决定作出前是否需要取得国土部门的相关批准文件呢?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预审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看出,对于征收条例明确规定的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房屋征收部门需要取得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加以证明。

且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用地预审文件是取得建设项目立项批复的重要前提,因此其也是征收决定做出前的必备文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什么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管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管理应该依据国务院590号的精神去落实细化制定出当地政府的实施细则,然后再制定出如果贯彻落实如细则,再加上做好各项监察工作这就是管理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体制是指由房屋征收主体、房屋征收部门及其管理职责、管理程序、相互关系等组成的有机整体。《房屋征收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管理的分工如下: (1)房屋征收主体。房屋征收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据相应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3)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其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
    2023-02-10
    497人看过
  • 《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
    今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被征收人在拆迁款之外,还可多获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还有每平方米40元的搬家费,电话、空调等移机费等。北京市住建委昨天公布了《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房屋征收部门应对被征收人或被征收公房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而过渡期限内,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不支付该费用。对残疾、低保等特殊特困家庭,房屋征收部门还可给予特殊困难补助。在房屋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前,被征收人、被征收公房承租人完成签约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可给予搬迁奖励费。●其他补助每平方米得40元搬家费《通知》指出,房屋征收部门应对被征收人或被征收公房的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属于住宅房屋的,搬家费为每平方米40元,非住宅房屋则为50元。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搬迁的,不支付该费用。同时,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热水器等设备移机发生的费用,由房屋征收部门参考市场标准确定。对
    2023-06-10
    422人看过
  • 买卖安置房必须知道的要点
    一、要查看安置房的房产证,产权人是谁,如果是多人的话,需要多人一致同意卖房。二、如果没有房产证,一定要看拆迁协议以及其他手续,并在合同里约定协助办理房产证,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最好将买卖协议进行公证,降低风险。三、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除了一般条款外,还要明确支付方式以及延迟交房等事项,最好找律师或者专业人士把把关。安置房买卖的风险1、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2、价格因素。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
    2023-07-08
    279人看过
  • 谁有权利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
    1、哪些机关有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2、哪些情形下,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的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
    2023-07-03
    125人看过
  • 房屋过户前必须知道的离婚相关要求
    离婚房产过户的,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办理离婚析产的,有5个具体步骤。分别是:1、双方当事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那么不需要办理公证手续;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且交登记费;5、取证。离婚房屋过户费用谁付离婚时房子过户的费用,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谁来承担,一般是受让方承担过户税费。离婚房屋产权只是进行变更登记,不收取额外费用,只是应当缴纳登记费80元,房产证印花税5元。如果按照买卖形式,契税应当按照房价2%缴纳,印花税按照房价5%缴纳,交易费按照房价2%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
    2023-07-01
    268人看过
  • 安置房回购必须知道的事项
    安置房回购协议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农村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有证的农村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农村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
    2023-07-06
    146人看过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法治化
    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被征收人拒不搬迁的情况,严格禁止政府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也不得采取断水断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11月28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力(微博)在《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说。该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李力告诉经济导报记者,《条例》中明确了征收决定启动程序是规范政府征收行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房屋征收启动程序由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并完善了对具体征收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审查机制和形式要求。严禁非法强拆李力表示: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被征收人拒不搬迁的情况,严格禁止政府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也不得采取断水断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在征收工作中,将充分保障被征收人获得充分、合理征收补偿的权利,以及其行使行政复议、行
    2023-06-08
    233人看过
  • 定金缴纳须知:买房前必须知道的事项
    购房合理定购定金注意事项:1、定金条款不是强制性的,只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独立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2、定金条款中应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3、虽然已经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合同只有在交付定金后才生效;4、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要区分。预付款是预付款,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罚;5、谨防部分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置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6、定金和定金在法律上是不同的。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都有什么买房需要在什么时候签合同咱们回顾一下新房的买房流程:购房者认购——购房者交定金(拿收据)——开发商下载网签合同,双方进行签合同,购房者交首付——将首付款打到房产局的资金监管账户——开发商下载备案单并打印备过案的合同——通知购房者再次签订备案合同——开发商将备案合同送到房产局审核盖章——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也就是说,网签之后就要签正式的合同啦。所以,已经看好房的你,作好
    2023-07-05
    227人看过
  • 土地征收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土地征收实体法定条件中最基本的条件。现行《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从以上立法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新的土地管理法对公共利益的范围没有界定,给我们具体适用法律造成了困难。但是没有延续旧的土地管理法第21条的提法,这说明立法机关对公共利益也较之以前更为审慎。2、合理补偿原则是土地征收实体法律制度中最核心的条件国家基于主权者地位,出于公共利益目的,可以强制性地取得特定主体的财产权,相对人负有容忍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财产权可以任意被侵害。如果将为社会公共福利而造成的损失转嫁由特定人承担却不给予合理补偿,无异于对私权的肆意侵夺,对权利人极为不公平。因此,对被征收土地者予以公平合理的补偿,使其对土地的实物所有权或者相关权
    2023-06-22
    201人看过
  • 农民必须提前知晓征地拆迁安排,国土部强调
    中广网北京7月23日消息(记者冯会玲)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6时42分报道,国土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朱留华昨天强调:今后征地拆迁信息必须提前告知每一户农民,农民不同意,不得强行征地。朱留华说,国土部下发的《通知》会保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述权,有关征地的重要信息必须由政府提前告知农民:“在征地之前有一个告知的、确认的和听证的程序。告知就是告诉你这块地我将来用于征了干什么,在什么位置,有多大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还有社保的情况,都应该让被征地的人知道的。通知就明确地强调征地告知要落实到村组和农户,不能落下一户。朱留华强调,如果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对于农民起诉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给予解决。不同意的是肯定不能实施征地,如果这个必须要征,那么必须要和农民协商一致,不能强行征地。”朱留华说,对于没有依法办理用地审
    2023-07-02
    120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怎样公正
    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今年1月公布实施后,住建部7日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了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办法。其中规定,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征收房屋的价值将完全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6月8日《新京报》)新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显然是新拆迁条例的配套制度。今年1月新拆迁条例提出房屋征收按市场价补偿,这必然涉及房屋评估。可以说,房屋评估价值是否合理,不仅关乎房屋征收人———地方政府的利益,更涉及被征收人的权益,还关系到司法强拆。因而,新评估办法是否科学合理,评估机构是否独立、公正,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新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相比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有不少亮点,比如,评估价值精确到元,评估价格完全参照市场价,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更多体现土地价值等。应该说,新办法相比老办法进步不少。但考虑到现实种
    2023-06-05
    55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户口有关系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如果不是所有权人,在房屋中居住或户口在房屋坐落的地址上,也不能获得安置补偿。一、女儿出嫁后会给拆迁补偿吗?女儿出嫁后一般不会有拆迁补偿。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公房的共居人,不是只要户口在就可以得到补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中,有对人口的安置,如果出嫁女没有迁出户口的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二、农村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标准对非居住用进行征用或者拆迁的,一般来说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其中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
    2023-03-21
    167人看过
  • 房屋征收文件
    房屋征收
    1、房屋征收决定以及补偿决定。如果拆迁房想要正式实施房屋征收,首先需要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内容包括征收原因、目的、征收期限、征收范围以及征收承包单位,保证每一个被征收人都能知道,假如被征收人对公告有什么异议的话,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火诉讼的方法拒绝征收。2、房屋评估报告。房屋评估报告主要是对房屋的价格进行评估,方便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评估房屋价值之时,不仅需要对房屋本身的面积专修等方面进行评估,身子房子附带的院子、空地,同样需要进行补偿,如果被征收人并无异议,则可进行拆迁,假如被征收人没有收到该报告,则被视为非法拆迁。3、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与拆迁方在补偿安置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或者说被征收房屋产权归属并不明确,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拆迁方需要并且有权力提出补偿决定,推动原计划执行,否则拆迁方也将被视为非法强拆什么是房屋征收?房屋征收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
    2023-08-17
    399人看过
  • 开户前必须知道的户口本条件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务农、经商等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4、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没有户口本怎样开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1、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2、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张纸)如果采用“鸿达”户籍管理系统的,则这个户籍证明叫“户籍证明书”,其他版本的也类似。户籍证明仅证
    2023-07-02
    29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没有文件可以征收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7
      不可以,没有任何的征收手续,是不合法的,必须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批复。且没有看到任何公告的情况下,也是违法的,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张贴书面的土地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 汇总:拆除房屋前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1
      众所周知,590号令是当下房屋征收领域的基础性法规规定,是广大被征收人必须要了解的内容。 本文,在明拆迁律师不讲“怎么拆房”,而重点总结拆房之前的重要法定程序。 请注意,如何拆房是政府需要研究的事情,老百姓研究这块儿就显得有些滞后了…… 不管是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环境整治,还是其他名目繁多的征收项目,只要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就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 根
    • 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是一样的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16
      在征收土地的时候,其实与征收房屋需要出示的文件是不同的。征收土地需要出示的文件包括征地告知书、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书、征询意见书、征地公告。而征收房屋要出示的文件有房屋征收决定以及补偿决定、房屋评估报告以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所以二者的文件是不一样的。
    • 国有土地征收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1
      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 有没有新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赔偿红头文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7
      像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公开征收批准文件;向市县一级政府要补偿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