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可不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10:04:28 126 人看过

退休人员不能领经济补偿金。劳动者退休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会依法终止,不存在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即使是单位又返聘退休的劳动者的,则如果解除合同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返聘退休人员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中适用的。

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我国对企业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有关待遇的标准作了如下规定:

1、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2、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其丧葬补助费,不分年龄大小,按本市上一年度1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发给。

3、企业离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照国家机关离休人员死亡的有关待遇支付:

(1)丧葬费按600元一次性发给。

(2)一次性救济费按10个月本人基本离休金(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发给。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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