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死刑要进行复查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9:26:20 224 人看过

刑事案件死刑要进行复核。在犯罪分子被宣判死刑后,应当由最高或者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审核,一方面是为了有力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

一、无期徒刑有什么法律效力

在我国,目前还大量存在严重犯罪,在刑法还保留死刑的情况下,无期徒刑在刑法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其它刑罚方法不可替代的:一方面,它是同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以及其它严重刑事犯罪作斗争的有效手段。在惩罚和预防这类犯罪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它又是限制死刑适用、贯彻少杀方针的有效手段。它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替代死刑,减少死刑的适用。所以,无期徒刑是我国刑罚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刑种。

无期徒刑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对犯罪分子进行关押。这体现了无期徒刑作为刑罚的惩罚性。

2.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这就是说,罪犯如果在服刑期间没有得到减刑,将在监狱服刑终身,这体现了无期徒刑刑罚的严厉性。终身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是无期徒刑的最突出特征。

3.在内容上表现为对犯罪分子进行强制劳动改造,这体现了无期徒刑矫正、教育罪犯,使之成为社会新人的积极作用。

二、死刑复核是什么意思呢? ?

死刑复核的含义主要就是指被判处死刑的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需要经过高级及以上人民法院的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死缓与死刑之间的区别

死缓和死刑有以下不同点:1、适用条件不同:死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而死缓则适用于虽然应该判死刑,但存在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2、执行程序不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须经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程序;而死缓则可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3、刑罚不同:死刑一般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死缓是缓期执行,在缓刑期间有立功表现,一般不执行死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检察院侦查刑事案件时怎样进行搜查
    一、检察院侦查刑事案件时怎样进行搜查1、检察院侦查刑事案件时,需要进行搜查的,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可以有司法警察参加。必要时,可以指派检察技术人员参加或者邀请当地公安机关、有关单位协助进行。执行搜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零四条二、进行人身检查应当注意什么应当注意两点:1、进行人身检查必须由侦查人员或者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聘请法医或医师严格依法进行,不得有侮辱人格或其他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2、对被害人进行人身检查,不得使用强制手段。如果被害人不愿检查,侦查人员应当耐心地说服教育,必要的时候,应当请其家属配合,作好被害人的思想工作。为保证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检查前,侦查人员应当熟悉已有的案件材料,明确检查部位和要求,严格履行法律手续。3、进行人身检查必须做好检查的笔录。因为对人身进行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取得证据,弄清案情。只有将人身检查的情况
    2023-06-17
    331人看过
  • 刑事案件复查后可以消除档案吗
    刑事拘留的刑事档案不能消除。刑事档案一般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的记录。又称犯罪记录制度,一般是指我国法律中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规定,本规定所称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包括以下情形:因无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刑事强制措施的信息,如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经调查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无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三)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四)特赦免刑罚;(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车祸出院后复查能报销吗不报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
    2023-08-08
    221人看过
  •  是否需要拨打电话进行刑事案件复审?
    以下是几种改写方式: 1. 条件一: 如果各级法院院长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 应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院和上级法院也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2. 条件二: 最高检和上级检察院都有权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 如果发现确有错误。以下是几种改写方式:1.条件一:如果各级法院院长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应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院和上级法院也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2.条件二:最高检和上级检察院都有权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如果发现确有错误。3.程序一:如果法院院长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应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院和上级法院也有权指令下级法院再审。4.程序二:最高检和上级检察院都有权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
    2023-09-18
    152人看过
  • 刑事案件是法院给进行补充侦查吗?
    刑事案件不是法院退卷让补充侦查的,法院负责审判工作,如果案件证据不足的话,应当是由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一、吸毒证据不足该如何定罪贩毒证据不足的定罪:侦查机关应当在发现证据不足之后,及时补充侦查,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二、案件退回侦查是好事吗检察院退侦一般来说是好事。因为一般只有在犯罪证据不足,或者犯罪事实不能认定的情况下才会出现退侦。那么检察院退侦意思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另一方面,退侦意味着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调查取证,给当事人争取足够的减刑或者辩护准备时间。因此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是好事。三、刑事案件后被侦查了又返回是什么意思?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又退回侦查的,说明案件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还不够,证据还不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可以退回公
    2023-06-28
    232人看过
  • 法院对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审查什么内容
    一、法院对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审查什么内容1、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1)被告人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的妇女;(2)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3)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4)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5)有无法定、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6)诉讼程序是否合法;(7)应当审查的其他情况。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七条二、死刑复核的处理结果有哪几种1、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2、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3、原判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
    2023-04-20
    51人看过
  • 复核死刑案件必须审查以下哪些事项
    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一)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怀孕的妇女;(二)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四)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五)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六)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况。《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核准权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八条死缓核准权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九条死刑复核的合议庭组成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
    2023-03-02
    458人看过
  • 应该如何查刑事案件进度
    报案人可通过报案回执单中的联系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了解对案件的办理情况。《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该制度规定: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时,公安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并发给报警回执。对属于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一般要在一周内办妥,未能办妥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辖区或本警种管辖的案件,要在两天内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向群众解释清楚。犯罪嫌疑人方可以打电话询问相关主管单位,也可以委托律师跟进案情。一、受人威胁报警有没有用受人威胁报警有用。被人威胁、恐吓可以报警,威胁、恐吓是违法行为,一定程度上属于有损人身健康和人格的行为,而当受害人权利受到一定的侵
    2023-03-05
    98人看过
  • 怎么样查刑事案件进度
    报案人可通过报案回执单中的联系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了解对案件的办理情况。《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该制度规定: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时,公安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并发给报警回执。对属于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一般要在一周内办妥,未能办妥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辖区或本警种管辖的案件,要在两天内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向群众解释清楚。犯罪嫌疑人方可以打电话询问相关主管单位,也可以委托律师跟进案情。一、通过报警方式会告诉报警人自己报警吗?使用110报警后,警察会对报警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条公安机关对扭送
    2023-03-13
    169人看过
  • 交警会对刑事案件的证据进行审查吗?
    刑事案件证据是不会给报案人查阅的,刑事案件的案卷材料只会给办案人员、律师查阅。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申请书申请书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申请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3,现住址或单位申请人于年月日时,在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后做出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于年月日向申请人送达。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条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八十六条,申请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如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记录、当事人陈述、询问材料等,请予批准。申请人(盖章或捺指印)日期:《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
    2023-08-11
    210人看过
  • 法院是否会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刑事案件法院不会侦查。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法律规定,侦查过程中的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形式变相羁押。《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案件法院退回补充侦查是否合法人民法院退回补充侦查一般是不合法的,因为退回补充侦查一般是检察院的
    2023-07-03
    299人看过
  • 哪个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一、死刑复核由哪个法院进行根据法律规定,死刑复核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二、死刑复核程序和特点死刑复核程序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一般的刑事案件(主要指公诉案件),大致经过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这是普通程序。此外,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还要经过专门的复核核准程序;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当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这些是特殊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尤以其独特的审判对象和核准权的专属性等特征既区别于普通程序,又不同于其他特殊程序。死刑复核特点审理对象特定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无需经过这一程序。这种审理对象的特定性使死刑复核程序既不同于普通审判程序——一审和二审程序,也不同于另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2023-04-15
    316人看过
  • 被刑事拘留怎么查案件进展
    如果是刑事拘留的话,要看谁拘留的公安局刘的话就到公安去为案件的处理进程,如果是检察院的话,那么直接到检察院的案件管理中心去问像这种情况,最好及时委托辩护人做好辩护,准备也为在侦查阶段的审查起诉阶段收集证据。一、诈骗罪立案后如何处理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立案后,收集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应当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与此同时进行刑事侦查、批捕,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依法判决。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023-06-20
    60人看过
  • 根据司法解释死刑复核程序复查如何进行
    死刑审查是一种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三编审判第四章死刑审查程序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交审判或者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死刑缓期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案件进行审判。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死刑的裁定。对不批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审判或者改判。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在审查死刑案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
    2023-08-08
    75人看过
  • 死刑复核案件的环节
    死刑复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规定将《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四章(侵犯公民
    2023-02-24
    36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复核死刑案件要审查哪些内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怀孕的妇女; (二)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四)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五)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六)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况。
    • 刑事案件死刑复核需要高法换押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4
      死刑审查不需要高等法律更换,但只有上级高等法律批准后才能更换。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死刑案件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死刑的裁定。不批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复审或者改判。
    • 刑事案件复核后复核要查看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3
      个人征信报告,不作犯罪记录。征信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记载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主要内容为:(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居注信息、职业信息等;(2)信用交易信息,包括信用卡信息、贷款信息、其他信用信息;(3)其他信息,如个人公积金、养老金信息等。
    • 刑事案件自诉案件进行侦查怎么去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5
      二、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处理 因为自诉案件不经过侦查,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予以受理,并直接进入审判程序。因此,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除了应当具备公诉案件韵两个立案条件以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86条的规定,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 (2)属于该人民法院管辖; (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
    • 死刑案件有哪些如何进行报请复核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4
      死刑案件的申请审查规定为: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