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不仅仅就解除劳动合同本身达成一致,还应当对一方或者双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协商一致,比如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保守商业秘密和补偿一定的培训费用,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条件,只有双方对这些附加条件也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才是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当然,如果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条件,也就不存在就条件达成一致的问题。
2、非过失性辞退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过失性辞退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由这种辞退所引起的劳动争议较为少见。
4、经济性裁员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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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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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4天下没有宴会,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也很常见,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是什么?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使用者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制条件,双方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规定即可。如果使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使用者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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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2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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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类型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5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类型包括:合意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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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都有哪些类型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7不合理且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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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类型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9关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类型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