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安置房保障权益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并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
一、确认基本信息
众所周知,在签订二手房合同之前,购房者要确认卖方的房屋产权证、个人身份证信息等,但还有几点需要审核:
(1)产权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要统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具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
(2)房屋地址要按照房产证中的地址严格填写。
(3)房屋面积要按照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填写。房屋附有赠送的面积(不含在房产证面积中的)需要在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写明。
(4)房产权属要明确注明产权人和共有人姓名。
二、关于价格的约定
在房屋价格的部分有如下六项需明确:总价款、首付款、尾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付款时间。
关于税费缴纳有两项不可少:税费种类、每种税费何方承担。
一般情况下卖方承担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买方承担契税等。根据房屋的性质不同交易过程中还可能需承担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手续费、交易服务费等。
三、交房细则
在交房相关条款中需有三方面注意,一是具体精确的交房时间。二是物业、水电等费用结算及交接过户细则。三是卖方户口迁移时间。
四、违约责任
明确违约责任才能在纠纷出现时有效的保障非违约方的权益,因此约为违约行为和需承担的违约责任都十分重要。如卖方逾期交房的责任、买方逾期付款的责任等。
五、补充协议
所谓补充协议即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的,可以在合同相关条款或合同后填写,将双方的意图表明。
由于二手房交易涉及范围广,因此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信息和需求。如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明确责任归属。
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需要注意:
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权人等。
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要求卖方书面承诺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
3、房屋成交价格,应当明确该成交价格是否包括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公共维修基金款项。
4、付款方式,要说明是通过资金监管账户还是自行划转,是全款还是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5、税费负担约定,要明确约定买卖各方应当承担的税费种类。
6、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房产过户手续,主要是哪天过户一定要说清楚。
7、违约责任,包括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权属产生争议的违约处理等。
三、二手房按揭贷款风险
二手房交易的风险在二手房按揭过程中同样存在,交易双方应尽量规避。在办理按揭手续时存在的风险主要有:(1)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该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申请为宜,而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申请,就会造成交易不成的危险。银行在审批贷款时除了要调查买方的经济状况,有无还款能力外,还要求双方提供房屋的评估价,取评估价和交易价中较低的价格确定其贷款金额。买方需要支付不少于30%的首期款,同时贷款年限还要以房屋的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确定。买卖双方不清晰这些环节都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2)办理二手房按揭,需要办理完过户手续,产权人的名字由卖方更换为买方后,才能以该处房产作为典质申请贷款。一般情况下,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买方只会支付首期款,假如买方恶意拖延办理按揭手续的时间,卖方也就迟迟不能收到卖房的尾款。卖方可要求买方提供担保人或质押等方式避免此类风险。(3)为了有效地规避二手房按揭中的风险,建议使用银行提供的监管业务。如建设银行推出了特色产品——“百易安”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它由银行作为中间人确保卖房人收到全额的卖房款,即买卖双方在谈妥了交易价格签订买卖协议后,在银行的监视下办理过户等手续,在首期款的支付以及尾款的收取等都通过银行进行,这样来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收费尺度是:50万元以下收取3.5‰-5‰,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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