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8 10:17:33 283 人看过

质权人应当承担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应当妥善保管质押物,如果因为质权人没有妥善保管质押物造成质押物毁损灭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质权一般指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2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在劳务派遣中应承担哪些义务
    一、用人单位在劳务派遣中应承担哪些义务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有以下义务: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义务;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对派遣工进行必要的培训;以及依法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二、劳务派遣合同何时结束劳务派遣合同结束时间:劳务派遣合同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023-09-13
    439人看过
  • 农村承包经营户应当承担哪些义务,享有哪些权利
    一、农村承包经营户应当承担哪些义务农村承包经营户应当承担以下义务:农村承包经营户享有广泛民事权利和利益的同时,承包方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我国经济制度下的重要的成员,为我国的经济市场提供了活力,也为经济市场做出了贡献。我们应当依法共同保障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利益。农村承包经营户也要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做一个合格的农村承包经营户。二、农村承包经营户享有哪些权利农村承包经营户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
    2023-05-22
    127人看过
  • 承租人应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益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一、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二、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一般应当由出租人负责修复。非住宅用房的维修,按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三、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转租时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转租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四、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15天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五、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应承担以下义务:一、按期交纳房租,如拖欠租金,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二、按照房屋的性能合理地使用承租的房屋,不能擅自拆改房屋及其装修、设备、
    2023-07-06
    171人看过
  • 高管应当承担哪些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高管应当承担哪些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高管应该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这是高管对公司所负义务的两个方面,前者主要是道德品行方面的要求;后者主要是能力方面的要求。在此项义务的要求之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忠实义务的具体内容:(一)下列行为属于违反忠实义务:(1)违反财经纪律。包括:①挪用公司资金;②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③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2)自我交易。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3)篡夺公司机会。非经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4)从事竞业。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5)收受
    2023-06-09
    136人看过
  • 产品销售者应承担哪些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1.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2.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3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4.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5.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6.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7.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销售者责任争议有哪些关于产品销售中销售者责任纠纷的问题,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销售者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规定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有缺陷的产品,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对于因该产品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2023-07-23
    420人看过
  • 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
    未成年人在一般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但是在某些国家(例如日本)的定义上是指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对未成年人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4、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
    2023-07-18
    446人看过
  • 质权人的质物保管义务有哪些
    质权人在占有质物的同时即产生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质权人该项义务的承担,一是因为质物虽依动产质权合同移转归质权人占有,但其所有权仍是出质人的,在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因质权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是对出质人的质物所有权的侵害;二是质权人占有质物是为了自己债权的实现,如果质物毁损、灭失,不仅侵害出质人的利益,同时也影响了自己的权益。所谓妥善保管,即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加以保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是指依照一般交易上的观念,认为有相当的知识经验及诚意的人所具有的注意,即以一种善良的心和应当具备的知识来保管质物。例如,对于字画的保管应当注意防潮、防虫蛀、陌灰尘等,对于贵重珠宝的保管应当注意防盗窃、防碎裂等。如果对于应当注意的保管标准达不到的,就不是妥善保管。质权人违反保管义务造成质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项赔偿责任是基于出质人的所有权而产生的请求权。对质权人的民事责任承担
    2023-04-30
    482人看过
  • 质权人有什么权利,质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质权人有哪些权利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1、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2、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3、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二、质权人的义务是什么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
    2023-06-23
    180人看过
  • 承揽人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哪些义务
    承揽人的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归纳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按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等。承揽人义务有什么承揽人义务包括:(1)按约定完成承包任务并交付工作成果;(2)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约定的工作;(3)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4)接受定作人接受合理监督;(5)独立对加工作物交付前发生的意外损失风险承担责任。承揽人,又称承包人。是指在合同中独立完成约定工作,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向对方交付工作成果的当事人。《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
    2023-07-26
    249人看过
  • 债权人有哪些担保义务?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担保债权人的义务,应是一种不真正义务。不真正义务,或称间接义务,其主要特征在于权利人通常不得请求履行,违反它也不会发生损害赔偿责任,仅使负该义务的一方遭受权利减损或丧失的不利益。
    2023-08-05
    471人看过
  • 过继子享有继承权吗他应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一、过继子享有继承权吗他应承担的义务有哪些过继子享有继承权。他承担与亲生子女一样的赡养父母的义务。过继子女也就是养子女,法律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适用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吗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不再享有继承权。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民法典》
    2024-01-15
    263人看过
  • 出租人应承担维修义务
    个案:我在今年年初租了一套在小区里的住宅,因当时房屋比较新,我就没有和业主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维修费用、维修项目的条款。今年4月开始,该房屋的卫生间屋顶就一直漏水,而且水管也出现渗漏现象。我与物业管理处联系,要求他们给我维修,但物业管理处说他们只负责维修整个小区的公共使用部分。我不得不与业主联系,业主却说,房屋现在由我使用,维修也应由我负责。我想了解一下,在租赁合同未明确的情况下,房屋出了问题是否应由业主来维修?我认为业主与物管公司未尽维修责任,我能否因此不交物业管理费和房租?邓先生律师评案:如邓先生所讲的情况属实,邓先生不能因为房屋无人维修而拒交租金与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不含维修业主所购房屋内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没有义务为邓先生维修房屋。在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由谁维修房屋的情况下,应由出租人(即房东)承担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
    2023-06-09
    98人看过
  • 旅客应承担哪些客运合同义务?
    旅客在客运合同中的义务包括:1、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超程乘坐或超程托运应补交票价和行李运费;2、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3、接受承运人对行李中违禁品的检查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有哪些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承运人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起运地承运人依据本规程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具有同等约束力。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检票进站起至站出站时止计算。旅客运输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运送时间、运送地点、运送工具及方式、运费条款、旅客携带物品限制条款、责任条款和免责条件等。旅客运输合同又包括铁路客运合同、公路
    2023-07-07
    385人看过
  • 居间人应承担什么义务
    居间人应履行的义务: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忠实义务;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隐名和保密义务;介入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一、居间合同一般会有哪些特征?居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和诺-成合同。居间合同成立的唯一依据是委托人和居间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居间合同的成立即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更不以任何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前提。因此,居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和诺-成合同。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居间人为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媒介合同的订立,委托人则应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因此,居间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居间合同应当规定居间报酬,如果合同没有规定,但根据当时的情形,居间人不获得报酬即不予居间服务,应当推定委托人承诺向居间人支付报酬。但一般只有在居间人的活动达到委托人的目的时,即向委托人提供了订立合同的机会时,委托人才给付其报酬。居间活动主
    2023-03-08
    5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非婚生子女应承担哪些权利义务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19
      1、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 2、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 3、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 4、与婚生子女一样,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对于其所有兄弟姐妹来说,有监护权或被监护权。 5、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当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生父母也同样有义务为其承担民
    • 扣缴义务人股权转让需要承担哪些义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一)事先报告义务 《办法》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二)纳税申报义务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在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业主有哪些权利及业主应承担哪些义务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10
      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义务: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 2022年孩子监护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8
      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我国主要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并以关爱身心健康、生活上的照料、保障义务教育、恰当的管教方式,管理财产等等为内容进行。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 施工合同中承包人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承包人的义务有: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进行施工; (2)承包人应当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3)承包人应当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发包人的要求; (4)承包人应当就其导致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