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拆迁当事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0:52:18 115 人看过

一、什么是房屋拆迁当事人

房屋拆迁当事人就是指拆迁和被拆迁人。拆迁人,是指去得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其中,拆迁许可证时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法定证明文件,建设单位只有取得拆迁许可证才能成为拆迁人。建设单位去得拆迁许可证后,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

但是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并且双方应签订房屋拆迁书面合同。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人和被拆迁房屋机器附属设施的适用人。被拆迁人可以包括原所有人,原使用人和原共有人。

二、拆迁当事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是认为仅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当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以及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

对非出租房屋而言,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而对于出租房屋而言,则应当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和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然而,整体上而言,拆迁当事人的范围,应当认为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以及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这也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委托估价合同的当事人
    1、拆迁人和估价机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7条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房屋拆迁估价合同首先由拆迁人与估价机构来订立,这主要是因为评估费用是由拆迁人来支付的。2、被拆迁人和估价机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o条规定: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在被拆迁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时,被拆迁人还可以自行委托估价机构,此时,委托估价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委托主体发生变更并不意味着估价费用就一定由变更后的委托人支付,一般在地方性规章中规定如果原估价报告不合法或者不规范或者不合理的,则应该由原估价机构支付增加的》的估价费用。
    2023-06-05
    233人看过
  • 当事人的拆迁房是首套房吗?
    一、当事人的拆迁房是首套房吗?这个要分两种情况来看,一是有产权证的安置房,二是无产权证的安置房。不同的情况下,界定有所不同。1、有产权证的安置房如果是在安置房有了不动产权证的前提上再买商品房的话,那么就会算是二套房。也就是交税需要交二套房的契税,买房首付则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看,看是否认房认贷,还是认贷不认房。此外,还有这样的情况,也就是安置房不动产权证虽没领取到,但是房屋产权人已经在房管局进行了备案。那么在这些情况下,买房也是算二套房的,因为房管局系统直接就能查出这套安置房。2、无产权证的安置房如果安置房一直没有不动产权证的话,那么要么就是该安置房一直都未办理产权证,要么就是该安置根本就不能办理产权证。凡是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或者是备案过的房子,再买房就是属于二套房。可是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安置房就没有这样的要求了,因为这样的安置房一般都没有进行备案的,也就是房管局是查询不到这样的房产的,那么这
    2023-04-18
    226人看过
  • 拆迁房屋应当取得什么手续
    房屋拆迁文件要齐全具体包含一下手续:(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4)根据有关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国务院305号令)(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9)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
    2023-04-01
    206人看过
  • 房屋拆迁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实施房屋拆迁要具备的条件是:1、已取得拆迁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2、已履行公告程序、听证程序、公示补偿标准程序;3、已具备征收手续、立项手续、规划手续。房屋拆迁的程序有: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6、申领拆迁许可证。7、发布拆迁公告。8、拆迁冻结。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发放、领取补偿款。11、拆除房屋。一、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该注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及其他法定资质证书是否真实;该拆迁项目的土地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是否齐备;拆迁整体方案是否明确;征收补偿标准和征收补偿方式是否合理。二、征地拆迁的程序有哪些?1.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
    2023-06-19
    452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拆迁,房屋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房屋拆迁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房屋拆迁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一种是自行拆迁。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第三种是委托拆迁。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二、房屋拆迁需要经过哪些程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拆迁的程序主要有: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
    2023-06-02
    53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否赔偿房屋拆,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一、房屋拆迁是否赔偿房屋拆迁有没有赔偿,要看被征收的房屋是否合法,如果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临时建筑,不能取得经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二、房屋拆迁怎么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
    2023-06-17
    475人看过
  • 被拆迁人应当知道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征收拆迁,被征收人最关心的是能拿到多少补偿的钱。根据法律规定,一个地区的征收拆迁项目是要经过多方的审批、意见交换、论证等程序来确定总的补偿利益。也就是整个征收拆迁项目的经费支出是有上限的,摊到具体的个人身上,每个被征收人的补偿费用是在一个范围之内的。通常,在征收拆迁的实际操作中,征收公告之后,征收方就会陆陆续续与被征收人交涉谈判。这样的谈判协商有数次,直至达到征收方满意的补偿额度为止。而就在这个过程中,就出现问题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有很多当事人反映:“律师,征收方来找我谈判,问我要多少钱。我不说要多少钱吧,他们给的补偿太低了,我不能签字的。我报了我的价位吧,征收方说我漫天要价,然后就不跟我谈了,非得让我把价格降下来,否则就不拆我的房子了。那我也不知道我该要多少钱合适呀?”这样的问题是很多被征收人都比较苦恼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确实也是会直接影响到被征收人最终的补
    2023-06-26
    335人看过
  • 房屋拆迁什么叫拆迁期限
    虽然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了城市房屋拆迁期限(以下简称拆迁期限),但要求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延期拆迁。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前15日内,持《房屋拆迁许可证》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拆迁办公室)提出申请,说明需要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的原因,并填写《天津市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申请书》。房屋拆迁的安置期限是多久?房屋拆迁安置行政时效期限,为六个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
    2023-08-08
    99人看过
  • 谁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当事人
    首先,让我们确定一下被拆迁人的范围有哪些。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此外,当房屋拆迁的对象为租赁房屋时,所涉人员范围较复杂,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其次是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可以是谁。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应注意些什么1、签约前一定要审查动迁协议,明确房屋共有人;签约时共有人应该在场,并且同意出售签字按手印。2、违约金不应过高,一般上限为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3、在未过户前让房主提供担保。4、买卖双方可以找一家中介,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是要等产权办
    2023-07-05
    276人看过
  • 房屋拆迁应当先补偿还是先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搬迁企业补偿标准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2023-08-17
    248人看过
  • 城中村拆迁,应当适用农村房屋拆迁程序还是城市房屋拆迁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一、如何确定农村土地征地拆迁补偿争议管辖从法律层面上讲涉及不动产物权的诉讼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包括拆迁许可案件、拆迁裁决案件以及与拆迁有关的行政强制、
    2023-03-31
    130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拆迁协议,怎么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
    1、什么是房屋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为明确拆迁活动中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协议、村镇房屋拆迁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安置协议等。2、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必须公证吗必须公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3、怎么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为了强化房屋拆迁工作管理,保障房屋拆迁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公证的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律监督的作用,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房屋拆迁协议
    2023-03-30
    378人看过
  • 由适当的房屋和房屋拆迁环节
    安置房属于什么样的房子?安置房属于征地拆迁安置房,其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不能随意买卖。实际上,安置房也叫搬迁房。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营利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拆迁过程中,安置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居住。住房安置房将以出售城镇居民户籍(含农业用地)住宅为对象。同时享受土地划拨、减收费用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给对象为集体土地搬迁户。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两者有什么区别?1。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安置的住房。由于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安置户,这类房屋的出售不仅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也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制约。经济适用住房是由市政府组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住房建设单位,列入国家计划建设,以微利价格出售给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适
    2023-05-31
    415人看过
  • 房屋拆迁证制度是什么
    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行为获得行政许可、拆迁人从事房屋拆迁的法律凭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具有一次性、局部性的特点,它只对特定的项目,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有效。实施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加强对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维护国家和拆迁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途径。拆迁人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的批准文件,拆迁人制作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和上述文件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批准文件是否齐全,拆迁范围和对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用于拆迁的资金是否已经落实,临时周转房是否准备充足,拆迁的期限和步骤是否切实可行等。拆迁主管部门经审查认为拆迁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之后,应及时给拆迁人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必须严格按拆迁许可证所规定的内容实施拆迁行为,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拆迁范围
    2023-08-05
    5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当事人离婚房屋拆迁怎么分割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8
      首先,考察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如果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
    • 房屋承租人是拆迁许可的当事人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9
      房屋承租人不是拆迁许可的当事人,并不意味着他在拆迁中就不享有任何权利。房屋承租人有获得拆迁补偿安置的权利,有就补偿安置申请裁决的权利,并在法定期限内有权对行政裁决起诉。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许
    • 当事人如何起诉房屋拆迁纠纷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8
      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和的
    • 什么是拆迁房屋承租人?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拆迁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租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 关于房屋拆迁当事人的诉讼要求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4
      房屋拆迁当事人是指拆迁和被拆迁人。拆迁人是指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其中,拆迁许可证时,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法定证书,建设单位只有取得拆迁许可证才能成为拆迁人。建设单位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但委托人应为取得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并且双方应房屋拆迁书面合同。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人和被拆迁房屋机械附属设施的适用人。被拆迁人可以包括原所有人、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