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如何区分过错侵权与无过错侵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2 18:35:30 123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如何区分过错侵权与无过错侵权

在民法典中,过错侵权和无过错侵权的主要区别在于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

1.过错侵权:是指被侵权人需要证明侵权人有过错,侵权人才承担侵权责任。在过错侵权中,侵权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结果,是判断其是否有过错的重要依据。

2.无过错侵权:是指侵权人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侵权人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无过错侵权中,只要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无论其是否有过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无过错侵权责任如何赔偿

民法典规定,无过错造成侵权的,侵权赔偿的标准要依据侵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害而定,人身损害的依据受伤的程度赔偿,财产损失的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值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三、无过错侵权是否能够免除责任

民法典下的无过错侵权能够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是被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三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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