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6:30:44 406 人看过

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自己一方的诉讼请求、反驳对方提出的主张,可以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在法庭上相互进行辩论。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经过上述法庭辩论顺序后,审判员应当让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向对方发问,辩驳对方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当事人互相辩论时,应当使辩论集中在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上,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启发、引导,审判人员必须公平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当事人不得滥用辩论权利,无理狡辩,互相争吵,甚至哄闹滋事。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时,都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因此,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一、离婚案件法庭调查程序

法庭调查阶段,法官主要关心的是当事人双方何时认识、何时确立恋爱关系、何时结婚、何时生育子女、双方何时因何原因闹矛盾、何时分居等基本情况。而对于谁是谁非,主要看当事人的举证。如果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对方的是非,其言辞再可信,法院一般也不会采纳作为定案的依据。

如果在当事人的陈述中,法官认为有些事实还没有说清,可能会再主动询问当事人问题。而法官一般问问题都是带有某种目的性的,所问的问题一般也比较关键和重要,当事人一定要认真重视,想好后再回答,不能过于草率。

法庭调查的最后一项内容,就是当事人之间的相互提问。在有些案件中,当事人之间的相互提问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一定要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掌握好这个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5: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分居相关文章
  • 离婚案件在民诉法庭做被告辩论的内容
    起诉离婚开庭被告的陈述技巧是什么?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前,要做好以下准备:1。诉讼证据的准备;2、保护家庭财产。对于大多数离婚诉讼当事人来说,由于是第一次参与诉讼,他们没有收集和整理证据的意识。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诉讼中心确实围绕证据展开,没有证据,往往以败诉告终。比如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纠纷,在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前。有意识地收集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例如,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暴力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记录、报警记录、笔录,或居委会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所以,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前很重要,盲目起诉,往往会败诉。一方起诉离婚后,另一方很可能开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起诉前,要冷静收集整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必要时,甚至可以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离婚案件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自己一方的诉讼请求、反驳对方提出的主张,可以在审
    2023-08-06
    422人看过
  •  离婚法庭上的辩论策略
    在离婚法庭上,能够获得离婚的判决的说法包括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的证据、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证据等。如果矛盾主要集中在财产分割上,应重点收集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的证据,以及对方隐瞒或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判决可能会支持该方的请求。在离婚法庭上,能够获得离婚的判决的说法包括:1.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2.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的证据;3.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证据等。如果矛盾主要集中在财产分割上,应重点收集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的证据,以及对方隐瞒或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判决可能会支持该方的请求。 离 婚 诉 讼 策 略 : 如 何 应 对 对 方 提 起 的 诉 讼 ?离婚诉讼是夫妻双方争议婚姻关系的一种解决方式。而在离婚诉讼中,对方当
    2023-08-31
    266人看过
  • 法庭辩论怎样发言
    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辩论怎样发言应遵循以下顺序: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辩论阶段主要是针对某项具体的事实或争执点展开。其顺序是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要经过审判长的许可,并围绕着案件事实和争执点进行。在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审判长有权决定停止辩论,恢复法庭调查。如果新的事实或证据在法庭上难以查清,并且对案件的裁判有重要影响的,应对案件延期审理。法庭辩论终结时,审判长应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至此,法庭辩论终结。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2023-04-15
    1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的程序和顺序有何不同?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民事诉讼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
    2023-07-06
    39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以及流程是什么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辩论阶段主要是针对某项具体的事实或争执点展开。其顺序是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要经过审判长的许可,并围绕着案件事实和争执点进行。在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审判长有权决定停止辩论,恢复法庭调查。如果新的事实或证据在法庭上难以查清,并且对案件的裁判有重要影响的,应对案件延期审理。法庭辩论终结时,审判长应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至此,法庭辩论终结。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一、民事诉讼审理流程一、起诉: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
    2023-03-15
    391人看过
  • 民政局长出庭辩论离婚案
    法庭里座无虚席,官司引人注目不是因为官司本身,而是因为这是祁东县于今年6月30日施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办法》后的第一起行政案例,也是第一起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例。祁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旷梅生说,《办法》的出台如在行政诉讼中给官员戴了“紧箍咒”,真正推进了法治政府的建设。2005年3月10日,祁东县民政部门为该县归阳镇前进村村民曹*庆、周*容夫妇办理了离婚登记。7月11日,周*容的父亲周*忠以周*容监护人的身份向祁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亮出了湖南省脑科医院的诊断证明:周*容为严重精神分裂症患者。周*忠告的是祁东县民政局,他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民政局对周*容与曹*庆的离婚登记,宣布两人离婚无效。昨日上午,此案一审开庭,祁东县法院院长陈*飞担任审判长,第三人曹*庆拒不到庭应诉。衡阳市及各县区法院法官全程旁听了这个引人注目的“第一案”全过程。被告祁东县民政局局长周*朝及代理律师在法庭辩论时指出:
    2023-05-01
    14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居
    词条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在法定分居情... 更多>

    #分居
    相关咨询
    • 2022年民事诉讼法庭辩论的顺序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2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什么顺序进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31
      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自己一方的诉讼请求、反驳对方提出的主张,可以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在法庭上相互进行辩论。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
    • 离婚案件在民诉法庭做被告辩论的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02
      起诉离婚开庭被告的陈述技巧是什么?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前,要做好以下准备:1。诉讼证据的准备;2、保护家庭财产。对于大多数离婚诉讼当事人来说,由于是第一次参与诉讼,他们没有收集和整理证据的意识。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诉讼中心确实围绕证据展开,没有证据,往往以败诉告终。比如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纠纷,在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前。有意识地收集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例如,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暴力后留下的
    • 离婚案件离婚诉讼法庭辩论原告方如何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3
      辩论贯穿在民事诉讼程序的全部过程中,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特别是在开庭审理阶段当事人都可以进行充分的辩论。在第一审、第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中,当事人仍然可以进行辩论。在开庭审理阶段,辩论的形式主要是言论,但辩论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的形式,不仅仅局限于言词辩论形式,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例如,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原告提出诉讼,被告则可以提出答辩状,在休庭期间,原告和被告可以用写信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进一步说
    • 法庭辩论(三)法庭辩论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05
      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争论和反驳的一种诉讼活动。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公诉人发言;(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3)被告人自行辩护;(4)辩护人辩护;(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如果合议庭发现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时,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