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犯新罪该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08:31:47 461 人看过

对新的犯罪进行判刑,然后将之前剩余的刑期与新罪被判处的刑期加在一起,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总刑期。

《刑法》规定: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一、刑事诉讼法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

第一章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立案的机关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的形式及要求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服刑罪犯有漏罪犯新罪的处理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已经在监狱服刑的罪犯被公安机关发现漏罪的情形,检察机关应如何处理呢?这主要取决于公安机关的处理方式,具体而言,有两种处理方式:其一是由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再审查起诉。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提请批准逮捕。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有考核指标的压力,公安机关的部分干警认为在查实有犯罪事实存在,并且有初步证据证实该犯罪事实是被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所为时,就可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所以,对发现罪犯在服刑期间有漏罪或新罪的情形下,有的公安机关将此类案件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构成三要件的规定,此类罪犯已经被羁押在看管场所之内,已无社会危害性可言,即使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
    2023-06-12
    166人看过
  • 假释期间新发现的犯罪如何处理,漏案如何量刑
    假释期间新发现的犯罪如何处理,假释审判期间发现漏判的犯罪如何量刑?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在假释审判期间,判决宣告前发现罪犯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宣告判决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被判刑人在宣告判决前有其他犯罪行为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在新判决确定的刑期内计算。根据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判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前罪未予执行的刑罚和后罪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即所谓“先减后加”的原则。撤销假释,是指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或者在量刑前被认定犯有漏判罪,或者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执法活动,行政
    2023-05-31
    439人看过
  • 罪犯服刑期间如何获得减刑机会?
    立功应当是是减刑最快的途径。依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法定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罪犯在被判刑后如何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
    2023-07-05
    319人看过
  • 服刑期满后,罪犯的退休金如何处理?
    退休人员判刑还能拿退休金。刑满释放后,按服刑前原有退休待遇,恢复享受养老金的权利,之后可以参与每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上调。服刑期间的养老金一律不会补发。退休职工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在缓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退休后再犯罪判刑后还有工资吗?退休后判刑还有退休工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渊整。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2023-07-08
    216人看过
  • 假释期间犯新罪如何处理,假释如何执行
    一、假释期间犯新罪如何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4、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遵守关于
    2023-03-29
    398人看过
  • 假释期间如何判刑重新犯罪
    如果假释期间,被假释的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应当立即撤销假释,数罪并罚,而不是以累犯处罚。《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服刑人员在假释期间所签合同有效么服刑人员在假释期间所签的合同,只要是自愿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
    2023-08-12
    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如何处理?如何处理罪犯在服刑期间犯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6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再度犯罪的。该怎么处理呢很明显,罪犯犯有数罪应该实行并罚。同时,考虑到犯罪分子是在服刑期间再犯罪的,说明罪犯不思悔改,已经执行的刑罚未对他产生任何改造效果,因此应该对他加重制裁程度。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具体地讲,如果罪犯在监狱内服刑的,应当由监狱有关部门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由监狱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有关材料、证据一起
    • 如何处理服刑罪犯有漏罪和犯新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7
      这个简单,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查明有漏罪的,按照先并后减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如果在前罪未满,又犯新罪的,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很明显,先减后并后得到的刑期比先并后减要多,也是与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相匹配的,犯新罪比漏罪的主观恶心与社会危险性要大。结合楼下。从刑法和刑诉法两方面都给了你解答,望采纳
    • 缓刑期内犯罪属于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吗, 缓刑期内犯新罪该如何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4
      缓刑期内犯罪属于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缓刑是我国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措施,对于被适用缓刑的罪犯,如果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
    • 缓刑期间发现新罪怎么处理?缓刑期间又犯罪被判刑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这一法律规定,你
    • 在服刑期间如何举报罪犯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除了《监狱法》规定应该减刑的法定条件之外,正常情况下以“计分考核”为标准。目前,监狱都是实施“计分考核”的,以“计分考核”评定奖励,达到一定条件给予减刑。同时,《监狱法》规定了以下应该减刑的法定条件。《监狱法》第二十九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