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要承担侵权责任和补充赔偿责任。《解释》第六条针对从事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对相关设施、设备等没有尽到管理、维护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发生的侵权行为或者第三人在上述场所介入事实侵权行为这两种情形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不同侵权责任,旨在解决安全保障义务人属于该义务的不作为与损害结果的关系问题。对该条的正确理解,应把握以下五个方面:
(1)关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引起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已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对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由受害人举证。但是从平衡双方利益出发,这种要求不能过于严格,只要有“表面证据”就可以,然后反驳的举证责任就转移到安全保障人方。当然,表面证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具体确定;
(2)在审判实践中,判断安全保障义务人是否尽到了“合理限度”的标准有二:一为义务人的行为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章程及操作规程的规定,这就是“不法性”原则;二为义务人对危险的遇见程度,也就是对于损害结果的遇见能力和回避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构成了义务人的注意义务,但是要注意不同的行业对注意义务的要求是不同的。如银行的安全保障义务应高于一般饭店、商店的安全保障义务;
(3)关于第三人介入侵权纠纷中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过错问题。对于过错问题的判断实质上是一个控制危险责任的范围问题,也就是判断不同安全保障义务人对其安全保障义务是否有效履行;
(4)关于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问题。补充责任是侵权法中最基本、最典型的责任类型,属于法定义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竞合而产生的责任。具体而言,安全保障义务人在第三人介入侵权的情形下,事实直接加害行为的第三人可以确定的,有加害人或者其他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承担责任;只有在侵权人无法确定或者其他义务人承担责任不足的情况下,安全保障义务人才能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且这种补充赔偿责任也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因此,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并非必然是全部责任,只是相对于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相对于该范围而言承担的是全部责任,而不是不考虑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能力和范围,只要加害人无法确定或者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就让其对受害人承担全部责任,这一做法不符合侵权法的利益平衡原则;
(5)关于诉讼主体的问题。第三人介入侵权情况下,受害人只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根据《解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将第三人也就是实际侵权人列为被告,因为第三人是“不真正连带责任”的终局责任人,应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该第三人可以确定的情形下,不必追加安全保障义务人为共同被告。如果经审理,事实加害行为的第三人确实没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另行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要求其承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所造成的损害,也就是承担补充责任。【相关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
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网吧为“血案”买单
92人看过
-
什么是安全保障义务,关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443人看过
-
物业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如何赔偿
284人看过
-
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损害责任,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70人看过
-
酒店有哪些安全保障义务
193人看过
-
车辆故障未尽到安全警示义务的如何担责
181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
车辆故障未尽到安全警示义务的如何担责呢?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2如果因故障在道路上停放的车辆未尽到上述规定的安全警示义务,导致后面同车道车辆避让不及发生追尾事故的,被追尾的车辆应负事故责任。
-
行纪人未尽保管义务责任内容包括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06行纪人未尽保管义务的责任是: 1、由于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 所以本条,对于行纪活动中所占有的属于委托人权利的货物、有价证券、货币或其他财产性权利等,行纪人应当进行妥善保管。 2、未尽到妥善保管与处理义务的,对于行纪货物或权利的灭失、毁损应负赔偿责任。 3、对于鲜活商品或者其他不容易保管的货物,行纪人还可以及时处理,以便保证委托人的利益。
-
安保义务人没尽义务是否承担责任?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5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你的头部被甲砸伤,而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酒店具有过错,所以你的医疗费应由甲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安全保障义务是过错责任原则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25安全保障义务是过错责任原则。 确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责任,行为人必须具有过错,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发生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经营者仅在自己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因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仍应由受害人一方来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人具有过错的举证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否则不能适用过错推定的严格责任。 在实践中怎样判断义务人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有一个客观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