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拒绝开转院证明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因为没有相关法律对此种情况作出规定,但是医院无正当理由拒绝开转院证明违反相关工作条例。
2、《医院工作制度》规定:“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3、对病人主动要求转院未作规定,但只要不违反上述制度规定,病人要求转院的,医院在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后可以准予病人出院。
一、转诊单过期了怎么办
当你申请办理转院的手续已经过期,医院有权拒绝你的,需要重新申请办理,方可正常顺利转院。
一般办理住院手续如下是:
因本院不具备该技术和设备,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经管主治提出,分管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由相关部门与转入医院联系或请会诊,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稳定后转院。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应由经管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二、异地转院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异地转院手续办理首先需要申请人或委托人向承担转诊业务医院提出申请,随后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异地转诊审批表,接着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意见,然后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登记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同意,最后由申请人或委托人携带异地转诊审批表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
医院误诊是否违法?
252人看过
-
转诊医院及医生的义务职责
397人看过
-
转诊后还能再次转医院吗
285人看过
-
转诊转院医生要担责任吗?
296人看过
-
省直参保人员异地转诊转院住院医疗费审核
330人看过
-
转诊转院医疗保险结算
153人看过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
非就诊医院的医务人员,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发生医疗事故该怎么解决】非就诊医院的医务人员,私自手术发生了医疗事故,怎么办应由医生某个人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的说明》解释,“参照《办法》第22条规定,对未经单位同意或认可,从事业余的有偿诊疗病员造成不良后果的,其善后处理由本人负责”。《办法》第22条是关于个体开业医务人员所造成医疗事故的处理条款。就此例来说,某外出手术,未向其所属医疗单位有关部门请示,其医疗行为属个
-
如何履行医院转诊义务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7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转诊的前提应是设备或技术条件无法诊断和治疗,或者患者要求; 二、转诊必须及时; 3、在转诊过程中,必须进行急救; 4、医院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
住院医保要转诊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4-08-25据了解,住院医保在市内门诊是需要转诊的,费用返回结算医院报销。但是住院的话,如果是市内住院不需要转诊的,而市外住院治疗则需上级医院转诊。同时,为方便转外费用的报销,大家要了解以下几点: 一、转诊转院按照分级医疗逐级转诊,先区内后区外、先市内后市外的原则,转往医院的诊疗水平要高于本区水平。如果参保人员确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外地诊治时,应在当地市二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诊治确认后,方可办理转院手续,所转
-
应接受哪些医院转诊义务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301、根据《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的患者应当及时转诊;紧急情况不能转诊的,应当先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2、征得患者及其家属书面同意转诊是医生的法定义务,但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患者及其家属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医生的转诊建议。3、危重病人转诊时,医院应派人陪同,随时观察和治疗患者。在危重患
-
公务员医院门诊报销的比例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1在职参保人员 1、首先在个人当年账户中支付、个人当年账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额由个人现金支付,其中有历年账户支付,先从历年帐户开支。 2、当现金支付(包括历年账户)累计支付达到1000元的门诊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负担20%、当在起付线以上再自负500元时,以上部分回单位报销90%。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