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后取保候审申请要多久
在案件被依法逮捕之后,关于申请取保候审的时效并未有明确的规定时限。往往需依据案情的复杂程度与司法部门的工作进程加以综合考虑。一旦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递交了取保候审的申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便须立即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若经审查发现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那么通常会在接收到申请后的较短时间内做出相应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
二、逮捕后取保候审是叫羁押逮捕必要性审查吗
对于被逮捕后成功取得取保候审权利的情况,这不能被称之为羁押逮捕必要性审查。
那么什么才是所谓的“羁押必要性审查”?通俗来说,就是由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九十五条所规定,对已是被逮捕的犯罪者或被告人进行深入审视,判断他们是否还有必要继续收监待审。
若经审查证实无需再加收监,检察院便会向负责此案件的执法人员提供相关建议,以便使其转为变更为其他更为适当的刑罚措施或予以释放。
值得强调的是,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前者实质上仅限于刑侦工作期间采用的一种强制策略,而且必须在案件正处于调查处理环节时向现正在办理案件的公安机构提出申请。
因此,尽管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同属法定程序,但两者却存在本质区别。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逮捕后取保候审申请要多久”,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取保候审后提请逮捕,逮捕期限
371人看过
-
取保候审逮捕以后多久放人
306人看过
-
逮捕后能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期限是多久
72人看过
-
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327人看过
-
取保候审到逮捕要多久结束
295人看过
-
取保候审人被判刑后多久逮捕
426人看过
-
逮捕与办理取保,逮捕后怎么申请取保候审呢?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4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
什么是逮捕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5嫌疑人被逮捕后的取保候审程序被称为“羁押必要性审查”,需要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意见》,启动该程序。羁押必要性审查由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如出现特殊情形导致没有羁押的必要,检察机关将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以下四种情形,检察院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1、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并非
-
取保候审是逮捕前申请还是批捕后申请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5取保候审在逮捕前后都可以申请,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
-
取保候审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是多久?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09取保候审是刑法中一项特殊的量刑制度,取保候审的时间规定需要按照案件的具体情况去判定。那么,取保候审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是多久呢?批捕后又能取保候审吗?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陕西宜平律师事务所张民胜律师解析。 一、取保候审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
酒驾取保候审到逮捕要多久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2法律没有规定取保候审后的判决时间,司法机关应当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变更管辖的案件,从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