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作为电子交易中的信息确认方,要阐述它的民事责任,首先要解决它的法律性质以及法律地位问题。而各国对认证机构的设立方式采取的不同的态度,折射出各国对认证机构的性质上的认识的不同。结合我国的电子市场的发展现实,认证机构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应具有双重性,即一方面其是作为网络服务中心而存在,另一方面其又是作为特定的行政主体而存在定的行政主体,而且行政性质占主导。
作为网络服务商,它所提供的是一种信用服务,通过为参与电子交易的当事人提供由其签发的个人身份证书、持卡人证书、商家证书、帐户认证等使交易双方相信对方的身份,从而保证交易的安全进行。作为特定的行政主体:
(1)作为“网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商务市场的建立是进行电子交易的前提,电子商务市场准入的谨慎则是保证电子交易安全的有效措施之一;
(2)作为“网上”的税收管理机关;
(3)作为“网上”的海关。电子商务以电脑为依托,冲破了一切国家的地域、管辖权的限制,较多的涉及了跨国贸易。
电子商务跨国贸易具体又可分为在线贸易和离线贸易两种交易方式。离线交易与传统交易方式在关税方面并不会产生多少差异,只有在线交易才会对现行关税法提出挑战。由于电子商务跨国在线交易的过程“无形无踪”,只在电子空间内就可以完成而无需通过海关,海关也就无法对其进行监督。因此传统交易下的海关关税制度便无法适用,这一责任便落在认证机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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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票据的核心思想就是将实物票据电子化,电子的票据可以如同实物票据一样进行转让、贴现、质押、托收等行为。传统票据业务中的各项票据业务的流程均没有改变,只是每一个环节的都加载了电子化处理手段,使我们业务操作的手段和对象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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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伪造机构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7票据伪造,是指假借他人名义出票或假借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在伪造票据情形中,被伪造人由于未在票据上亲自签章,因此不负票据责任。此项抗辩事由,被伪造人可以对抗一切持票人,即使持票人为善意持票人。伪造人因为未在票据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因此也不承担票据责任。基于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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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汇、电汇、医疗、医疗机构等银行机构的票据、票据的效力是怎样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51、共同点:汇款人在委托汇出行办理汇款时,均要出具汇款申请书,这就形成汇款人和汇出行之间的一种契约。三者的传送方向与资金流向相同,均属顺汇。 2、不同点:电汇是以电报或电传作为结算工具;信汇是以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作为结算工具;票汇是以银行即期汇票作为结算工具。 票汇与电汇、信汇的不同在于票汇的汇入行无须通知受款人取款,而由受款人持票登门取款,汇票除有限制转让和流通者外,经受款人背书,可以转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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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电子证据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2电子证据的概念:电子证据(ElectronicEnidence)一词自被使用以来,对其概念的界定,还未形成统一的认识。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电子证据,也被称为计算机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 2、电子证据是通过计算机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手段,是一种介于物证与书证之间的独立证据。 3、电子证据是存储于磁性介质之中,以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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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电子服务认证机构的需要什么条件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6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 (四)具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五)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风险提示: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规定条件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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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代理机构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4票据代理条件:①票据上有表示身份的记录;②票据上有表示代理目的的记录;③票据代理人签名。票据是绝对票式证券,票据代理是票据证券的行为,具有严格的书面性和示义性。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其形式要件比民法代理更注重形式外观。代理可以分为意定代理和两种。前者是委托、雇佣等合同授权的代理人,后者是法律规定、法院指定或选择行为授权的代理人。权利是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