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专利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4:12:48 373 人看过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充分调动我局广大科技人员搞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以利于推广应用新技术,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最近我局召开了全局专利工作会议,对我局的专利工作进行了研究,制订了《国家海洋局专利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现将该管理办法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为保证该管理办法的顺利执行,各单位要抓紧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1、建立局系统的专利工作体系。局系统专利管理机构设在局科技司,局系统的专利事务所设在局情报所,各单位设立兼职或专职专利工作人员。情报所要抓紧专利事务的组建,尽速配备人员,开展工作,成为我局专利工作的中心。各单位兼职或专职的专利工作人员的编制可设在科技处、总工办、档案情报资料室,并于6月底前把安排情况及人员名单报局科技司。

2、加速清理科研成果,并分析研究这些科研成果中有无需要申请专利的,若有,可在局专利事务所的协助下进行申请。

3、建立海洋专利文献服务系统,这是开展专利工作的一项必要的基础工作。这个系统以情报所为主,各单位的情报资料室配合,也可同其它从事海洋工作的单位协作。文献服务系统的建设请情报所及早做出计划报局。

4、抓紧专利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人员是搞好专利工作的关键,今后培养的途径是采用局系统和地方系统并举,海洋学校在今后也要将专利法的知识列为科技管理教学的一个内容来讲授。

开展专利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单位领导一定要学好专利法,并对广大科技人员进行普及教育,使大家基本了解专利法,增强技术领域里的法制观念。

国家海洋局专利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开展局系统专利工作,调动海洋科技工作者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海洋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制定《国家海洋局专利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一、国家海洋局专利工作体系

国家海洋局专利工作体系包括局专利管理机关、局专利服务机构和各单位的专利工作人员。

1、局专利管理机关

局科技司作为局专利管理机关,科技司技术处负责管理机关的日常工作。

局专利管理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局系统专利工作规划和计划;

(2)组织协调局系统专利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

(3)处理局系统的专利纠纷;

(4)管理局系统许可证贸易和技术引进中有关专利工作;

(5)组织专利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干部训练。

2、局专利服务机构

局专利服务机构为国家海洋局专利事务所,设在局情报所。

局专利事务所由专利代理人(含情报所外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专利文献工程师及其他专利工作人员组成。

局专利事务所的主要任务是:

(1)为局系统各单位和个人提供专利代理服务(包括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证贸易或解决专利纠纷);

(2)开展海洋专利咨询服务;

(3)开展海洋专利情报信息和文献服务工作;

(4)协助局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局系统的专利纠纷;

(5)负责局各单位专利工作的业务指导。

3、局专利工作人员

局直属单位设有专利工作的兼职部门,可以是总工办、科技处或情报资料室。兼职专利工作部门设有兼职或专职工作人员。

专利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专利工作,保持同局专利管理机关和局专利事务所的联系。

专利工作人员要求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海洋科技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外语水平。

二、专利申请与实施

1、局系统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依照专利法对其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2、局系统各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一般委托局专利事务所代理进行。局系统专利代理人必须在局专利事务所内执行职务。局专利事务所的代理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向委托人收取费用。

3、局系统各单位和个人自行申请专利或委托局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申请专利,要将申请文件付本报局专利管理机关,并由局专利事务所登记备案。

4、局系统各单位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必须经局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局系统各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必须经局专利管理机关报局批准。

5、局系统内单位间或与局外单位进行科研协作、以及局系统各单位委托或受托进行科研任务时,要考虑到科研工作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所属问题,一般要在科研协议或合同中明确规定。

6、局系统持有专利权的单位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报局专利管理机关备案;对于重大发明创造的专利实施要得到局专利管理机关的认可,并有局专利管理机关代表参加实施许可合同的签订。

7、局专利管理机关或局有关部门有权根据国家计划的需要决定局系统单位持有的重要发明创造专利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持有专利权的单位支付使用费。

三、专利纠纷处理

1、局系统内发生的专利侵权行为或者局系统单位对局外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局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

局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时,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当事人对局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局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局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拒不执行、又不向法院起诉的,局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局系统内发生的其他专利纠纷,如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与其所属单位对其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对职务发明创造是否提出专利申请、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如何确定以及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有争议等,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以请求局专利管理机关处理。

3、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法规定的其他权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局系统外单位或个人对局系统内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该单位或个人所属系统或所在地区的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也可以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局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协助专利权人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

1、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权的持有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给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元。

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权的持有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对上述奖金,各单位可以从事业费中列支。

2、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持有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每年应当从实施发明创造所得利润和许可其他单位实施其专利所收取的费用中,按专利局规定提取一定数额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规定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对上述报酬,各单位从使用专利所获得的利润和收取的使用费中列支,不计入单位的奖金总额。

五、专利工作人员的纪律

1、局专利管理机关、专利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专利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努力工作。

2、专利申请公布或公告前,专利工作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3、专利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由局专利管理机关或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中国专利局有关公告。凡本管理办法未涉及或者与“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相违的内容,一律照“专利法”和“实施细则”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6: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专利相关文章
  • 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用地计划的编制与下达第三章用地计划管理第四章用地计划的监督检查第五章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的计划管理,国务院原则同意国家计委和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的《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1987年10月15日颁布的《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各项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设用地计划(以下简称用地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土地利用计划的组成部分,是加强土地资源宏观管理、调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实施产业政策的重要措施,是审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和初步设计
    2023-06-10
    116人看过
  • 印发镇海湾航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台山市、恩平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92962部队:《镇海湾航道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十二届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二○○四年七月六日镇海湾航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镇海湾航道管理,维护航道通航秩序,保障航道安全畅通和国防战备任务执行,合理开发利用镇海湾水资源,充分发挥镇海湾航道作用,根据国家、省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镇海湾航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根据船舶航行及发展需要划定镇海湾航道主航道范围,从寨门口至横板港按航宽200米控制,航道左边控制点连线与航道右边线控制点连线之间的范围为主航道。主航道左边线控制点概位为:1#(N21°48′03.6″,E112°25′35.6″)、2#(N21°50′2.5″,E112°24′51.6″)、3#(N21°51′46.1″,E112°24′45″)、4#(N21°52′48.
    2023-06-08
    319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工商市字[1996]第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保健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附件:《保健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方案》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日保健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方案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改善和逐步提高,人们对保健食品的需求逐年增长,保健食品行业亦得到迅速发展,满足了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据不完全统计,到1994年底,全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已达到3000家,年产值约300亿元,每年向国家上缴利税10亿元。但是,由于保健食品生产有关的技术措施不够完善,立法滞后,加之部分生产和销售企业盲目追求高利,导致市场混乱,出现不少问题,如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部分产品质量低劣;广告宣传名不符实、虚假夸大;审批管理混乱,不少厂家不具备生产条件也得到了生产许可证等
    2023-06-07
    137人看过
  •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管执法暂扣物品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文号:沪城管执(2007)21号发布日期:2007-10-10执行日期:2007-11-12各区县城管执法局(大队)、市城管总队、水管处:为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程序,完善暂扣物品的管理工作,现将《上海市城管执法暂扣物品管理规定(暂行)》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遵照执行。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00七年十月十日上海市城管执法暂扣物品管理规定(暂行)第一条为规范城管执法部门暂扣物品行为,加强对暂扣物品的管理,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暂扣物品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对暂扣物品应当进行现场清点,制作《暂扣物品告知书》,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并将其中一联交当事人。在整治集聚性乱设摊行为、联合执法等行动中确实难以现场清点的,执法人员应当将暂扣物品依据不同的当事人分别装袋封口,在封条上写明暂扣地点、时间,由
    2023-06-06
    330人看过
  •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外勤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了保证海关人员依法行政,正确处理在外勤工作中与工作对象的关系,进一步加强海关廉政建设,经国务院领导批准,总署决定在全国海关实行“九不准”的外勤工作纪律,并制定印发了《关于海关外勤工作纪律的规定》。为保证海关外勤工作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总署决定对海关外勤实行费用自理制度,并制定了《海关外勤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向总署财务装备司反映。附件:海关外勤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海关廉政建设,正确处理与工作对象的关系,保证《关于海关外勤工作纪律的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参照《审计署机关及派出机构审计外勤经费管理试行办法》,本着方便、有效、节约开支的原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海关外勤”系指海关工作人员为履行职责,到企业执行工作任务。第三条海关实行外勤经费完全自理制度,其经费开支标准为:到异地执行
    2023-04-22
    328人看过
  • 中国海事局关于发布《小型船舶船名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现发布《小型船舶船名标志管理暂行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12月25日小型船舶船名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型船舶的安全管理,规范小型船舶船名、船籍港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登记的200总吨以下的船舶(以下简称小型船舶)。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统一管理全国小型船舶船名(含船籍港,下同)标志的主管机关。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小型船舶船名标志的监督管理。第四条小型船舶应当在船上显著位置标明与其登记船名、船籍港一致的船名和船籍港,并接受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第五条小型船舶应当在船首两舷和船尾标明船名,在船尾船名下方标明船籍港。船长20米以下或受船型限制不能在规定位置标明船名标志的
    2023-06-08
    196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不准接受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搞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切实纠正用公款吃喝玩乐的不正之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纪委关于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的规定》、《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的规定》和《违反“两个规定”的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情况,请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五日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的规定1、不准接受管理对象(包括单位和个人)的宴请。2、不准接受因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和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而被查处的对象(包括单位和个人)的宴请。3、不准接受任何单位为办
    2023-06-07
    150人看过
  • 关于国家海洋局统一制式服装配发范围标准和供应、管理办法规定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0〕250号文件精神和财政部(82)财事字第5号文件规定,为利于工作,对我局统一制式服装(以下简称海洋制服),经财政部同意,本着经济、节约的原则,作如下规定:一、配发范围1、各调查船船员、调查队队员、调查船大队部人员,各海洋站试验站、中心海洋站、预报区台、环境监测中心站,各导航队、码头修理所(管理所)等单位的人员配发海洋制服。为解决人员调动,号码调整的需要,另设20%机动服装。2、各单位除上述以外的人员,为解决到第一线、现场工作的需要,配备40%公用服装借穿。各单位公用服比例的分配,本着减少矛盾,利于工作的精神,由局研究确定。3、机动服装统一由分局(所)掌握,也可作为公用服使用。配备公用服的单位,不另设机动服装。二、配发标准1、海洋制服的式样,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78〕155号文批准的:同海军男女干部服,出国时服装质料按国家规定标准制做。2、海洋制
    2023-04-22
    381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五章事故管理第六章奖惩第七章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合肥设计院,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现将《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实施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国家局经济运行司联系。二00二年九月九日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烟草系统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烟草系统生产经营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烟草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系统各单位和烟草系统控股企业。第
    2023-06-08
    334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六安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关于印发六安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08〕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六安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3月14日第48次市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六安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名牌产品的培育、保护和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安徽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六安市质量振兴计划》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六安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在市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或者达到省内、国内、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由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生产制造,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第三条六安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由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负责
    2023-06-07
    230人看过
  • 上海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委员会文号:沪司鉴定办字[2001]5号发布日期:2001-10-16执行日期:2001-10-16各司鉴委成员单位,各区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院、各司法鉴定机构:现将上海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的《上海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为规范上海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司法会计鉴定结论在司法活动中的重要证据作用,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组织结构(一)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委员会由本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组成,受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二)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均由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聘
    2023-06-06
    438人看过
  • 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委内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委领导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二OO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维护国资委新闻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资委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国资委名义,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第三条国资委的新闻宣传工作由国资委、国资委党委统一领导,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宣传局)归口管理。第四条国资委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一)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参加
    2023-06-09
    255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国际海洋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适应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我国国际海洋运输管理工作先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对搞活外贸运输、推动国际海洋运输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在国际海洋运输管理中政企不分,行政干预过多,一些改革措施没有到位,使得货运代理(以下简称货代)、船舶代理(以下简称船代)及国际海洋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船公司)的经营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企业缺乏活力,影响了我国国际海洋运输事业的发展。因此,必须对我国国际海洋运输管理工作进一步改革。特作如下通知:一、放开货代、船代,允许多家经营,鼓励竞争,以提高服务质量。凡符合开业条件、合法经营的企业(包括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经批准都可以从事货代、船代业务,货主和船公司有权自主选择货代、船代,承运人与货主可以建立直接的承托运关系,任何部门都不得进行行政干预。二、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展国际海洋运输事业。凡符合开业条件、合法经营的企业(包括大型企业集
    2023-06-08
    426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收缴商标印花税具体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税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89)国税地字第113号文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于2月26日发出了补充通知。通知规定代收印花税票款从1990年5月1日实行,现对具体办法说明如下:一、从1990年5月1日起凡申请商标注册的,在缴纳规费的同时,应缴纳伍元印花税票款。二、1990年5月1日以后注册的商标(《商标公告》总字第286期起)需追缴印花税票款。商标局在下发《商标注册证》时,附印花税款清单。请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下发《商标注册证》时向商标注册人追缴伍元印花税票款。此项税票款每季度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上缴一次。
    2023-05-03
    419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
    词条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专利
    相关咨询
    • 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34条的通知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4
      资产占有单位对确认通知书有异议,或与经济情形有关的当事人以及资产评估有关各方因评估问题发生纠纷,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无效,可以向上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或。
    • 关于印发网约出租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04
      为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理暂行办法》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促进出租车行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规范网上预约出租车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交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委于2016年7月27日联合发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 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确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2
      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
    • 关于印发《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3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现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去年,国家卫计委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做了一些修改,准备上升为国务院条例。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卫生计生委报送国务院审查的《社会抚养
    • 国家海洋局关于购置基建仪器设备的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订购仪器设备在已达到原计划要求而经费有节余时,未经局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订购范围。计划以内的仪器设备项目当年未能订货,经局综合计划司批准,经费可延续使用。延续一年后,仍不能订货时,取消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