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管辖法院确定的原则是: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
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
一、被告住所地管辖内容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作为被告的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原告就被告是民事案件确定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除民事诉讼法规定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和实行专属管辖的案件,绝大多数民事案件都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
行政管辖:当事人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以及请求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治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两个以上治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都有管辖权的专利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部门提出请求;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治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管辖。治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治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定管辖;无共同上级人民政府治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法院管辖: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依侵权行为地确定管辖法院。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也包括侵权结果的发生地。
-
涉外合同确定法院管辖的原则
116人看过
-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管辖的法院,交通事故上诉的程序
77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的交通事故什么法院有管辖权
244人看过
-
根据诉讼标的管辖法院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182人看过
-
怎样确定交通事故管辖法院,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24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208人看过
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更多>
-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法院的确定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
-
交通事故法院管辖法律规定怎样确定交通事故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6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为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此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管辖怎么确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5交通事故是典型的侵权之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你所提出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不仅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基层法院管辖,而且被告住所地的法院也有权管辖。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
人民法院审理哪些刑事案件,应按照什么原则确定管辖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5(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无国籍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
-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地,被管辖法院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的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一款前半段之规定,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但如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南昌市发生之交通事故,其侵权行为地应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