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私人之间自我约束的关系,法律上不予承认,不予强制保护。
2、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法律确定事实婚姻是为了解决因当时婚姻登记制度不健全而形成的历史问题。只是一种法律过渡,1994年2月1日之后,不再有事实婚姻的存在。
3、同居双方的法律关系,类似于合伙生活的法律关系,各自有独立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双方权利义务互不影响。
同居关系人不具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陈民燕诉孙立爱扶养纠纷案
裁判要旨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虽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不构成夫妻关系,不具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无权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
案情
原告陈民燕与被告孙立爱经人介绍于2003年1月相识并订立婚约,2004年10月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5年3月,原告经诊断患有肾病综合症,先后到莒县、五莲县、潍坊、济南等地医院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30000余元,被告支付11000余元后不再陪同治疗,亦不再支付医疗费用。双方于2005年11月解除同居关系。2006年3月,原告陈民燕诉至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履行扶养义务,给付必要的医疗费用。
裁判
莒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陈民燕与被告孙立爱未办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属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我国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制度,原、被告虽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并未形成夫妻关系,不具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原告请求被告承担医疗费用,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鉴于原告与被告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尚未治愈,被告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
2006年4月20日,莒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一、被告孙立爱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原告陈民燕经济帮助人民币5000元;二、驳回原告陈民燕要求被告孙立爱承担医疗费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案号为[2006]莒民一初字第794号)
案例编写人: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张兴奎许传伟
-
收养关系规定收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吗
51人看过
-
怎样脱离母女关系具有法律效应
310人看过
-
法律对同居关系是怎样规定的
296人看过
-
继父子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440人看过
-
具有法律效力的断绝亲子关系协议书?
343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257人看过
同居关系的定义在我国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同居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同居双方为异性,即我们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只产生在男女之间;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这是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的本质区别,如果双方办理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那么双方便属... 更多>
-
什么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是否有法律效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5同居关系是指那女双方(无论是否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法律效力,是一种事实关系。 其中分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其中可能构成重婚罪,法院应当受理并予以解除。 2、同居期间没有产生子女抚养以及财产纠纷的,法院不予受理。 3、同居期间产生财产以及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应当受理。 4、1994年2月1日之前双方形成事实
-
非夫妻关系同居有法律效力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8对于非夫妻关系同居是否合法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法律上并无配偶,并且同居行为是双方合意的,并不存在违法行为; 二、如果双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法律上在配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是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故双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法律上在配偶与对方同居是违法的。
-
同居关系的定义是什么, 同居关系中的同居关系具有哪些法律特征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30同居关系,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同居关系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均无配偶,不办理结婚登记,也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同居;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其必须具备5个条件:与婚外异性(同性不算),不以夫妻名义,时间上持续,状态上稳定,共同居住。
-
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有效吗, 解除同居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9一、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有效吗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对于同居关系,一方若不愿维持即可解除。现行法律对同居关系不再干涉但也不加以保护。同居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财产
-
在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有法律效力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41、因解除同居关系到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同居关系并不是依法和通过法律途径建立起来的,那么其解除也无须通过法律手段,自行解除即可。 2、但是,对于已婚者与他人同居的纠纷,或者因未婚同居引起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的争端,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