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发包方和承包方是否具备建设与承包施工资格;
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以及是否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审查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是无效民事行为或是可变更可撤销的效力待定行为;
4、审查合同是否经过了必要的程序;
5、审查总分包是否合法应对合法总分包、非法分包、倒卖合同、合同转让与转包作出正确的界定。
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般会签订相应的合同,同时在合同中也会写明双方的去哪里和义务,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做出了违约的行为后,另一方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协助自己。
一、劳动合同履行条件
劳动合同履行条件有三个:
1.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缔约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行为人有能力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并且承担民事义务。只有具备了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才有资格订立合同;如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而订立合同的,合同效力待定;
2.订立合同是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指的是行为人将自己有关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在订立合同时,不仅要关注当事人外部行为代表的意思,也要考虑内心的真实意思;
3.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二、合同审查有哪些内容
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有担保人的合同,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
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4、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5、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审查合同时,应对合同草稿的每一条款、每一个词、每一个字乃至每一个标点符合都仔细推敲、反复斟酌。确定表述准确无误。
6、审查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
(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如需经批准或登记,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记手续。
(2)如果合同中约定须经公证后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届至。
(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名或盖章;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果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交付时间,审查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了质物交付的法定手续。
(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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