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是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的,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1、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典136条)
2、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环境保护法42条)
3、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民法典129条)
4、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民法典137条)
一、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一般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提交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
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
222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意思
72人看过
-
什么是诉讼权的诉讼时效
37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时效:分类与规定
455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规定的诉讼时效
323人看过
-
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及诉讼时效的分类
410人看过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
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多少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4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的诉讼时效与特别规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9《民法总则》施行前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改变了《民法通则》短期一年诉讼时效的规定而规定为三年。因此,2017年10月1日后发生的人身侵权损害,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三年时限。对于《民法总则》施行时,已经届满一年诉讼时效的人身侵权仍适用一年诉讼时效,尚未届满一年诉讼时效的,适用三年诉讼时效。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是,并不是所有侵权纠纷都统一适用《民法总则》规定的
-
诉讼时效与追诉时效的区别,怎么规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9诉讼时效与追诉时效的区别包括:诉讼时效为民事主体之间因纠纷提起诉讼而适用的时效;而追诉时效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诉讼所适用的时效。
-
行政复议时效与诉讼的规定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0《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
-
什么行为是与提起诉讼的同等诉讼时效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8(一)申请仲裁; (二)申请支付令; (三)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四)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六)申请强制执行; (七)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八)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九)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