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使用母语进行诉讼的原则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06:20:09 199 人看过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民事诉讼的5个原则是什么

我国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五个基本原则包括: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同等与对等原则;法院调解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等。《民事诉讼法》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使用母语进行诉讼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4: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调解原则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要如何进行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一般有三种方式:其一,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案件一并审判。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之间的因果关系清楚、案件事实简明无异议时,人民法院就将两种诉讼一并审理及判决,以迅速、及时地解决争议。其二,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案件分开审理,一并作出判决。这种方式下人民法院首先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然后在此基础上审理民事争议、附带将其解决。其三,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案件分别审理、分别判决。附带民事诉讼关系复杂、案情事实以及与行政案件的内在关联性含混不清、一时难以查明,如果一并审理,会超过行政诉讼的法定审理期限,影响行政案件的及时解决。此外,如果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出庭的,也应当考虑先对行政诉讼案件审判后再解决民事争议。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将两种诉讼分开审理,先审理行政案件,待行政案件审理完结后,再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并另行作出判决,这样处理有利于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集中
    2023-03-27
    477人看过
  • 法律上民事诉讼申诉怎么进行?
    民事诉讼申诉怎么进行?申请再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民事案件进行申请再审立案。申请再审立案的民事案件只有经复查后,申请再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予以再审立案。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新民事诉讼法比试行民事诉讼法进步之一,是新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申请再审的时限,既判决,裁定生效后两年内。这样规定的意义有以下几点:一、随着社会生活节奏得变快,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也在加快,如果若干年后对某一判决,裁定再申请再审,将会增加查请案件事实的难度,因此,规定申请再审时限,有利于查请案件事实。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如果随时都可以拿来申请再审,则不利于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因此申请再审时限
    2023-04-19
    147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能否再进行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中能再进行民事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刑事诉讼中能否再进行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带民
    2022-06-25
    156人看过
  • 行政诉讼时的《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诉讼法》第一百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庭审、调解、中止诉讼、终止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的受理、审理、裁判和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再审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行政诉讼法》第101条规定
    2023-08-08
    12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怎样上诉进行二审
    一、民事诉讼怎样上诉进行二审?民事诉讼的上诉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法院递交上诉状和相关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六条提出上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二、民事诉讼二审流程是怎样的?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4、法庭辩论:各方
    2024-01-22
    416人看过
  • 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使用哪国语言文字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用本国语言、文字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是国家主权的体现,不能有任何变通。这既体现维护国家的尊严,又表示法院行使司法权的严肃性。外国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人民法院可以提供,以方便外国当事人进行诉讼,也便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由于提供翻译是当事人自己的要求,所以翻译费用由其承担也是合情合理的。
    2023-06-07
    51人看过
  •  行政诉讼范围的规定原则
    如果遭遇行政处罚,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1. 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2.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3.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于那些遭遇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人,我们可以提供以下几种不同的解决途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处理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六章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时,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决定,则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如果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申请人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时
    2023-10-23
    342人看过
  • 进行民事诉讼谁鉴定笔迹?
    一、进行民事诉讼谁鉴定笔迹?原因可以提出笔迹鉴定,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二、司法解释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
    2023-06-04
    462人看过
  • 进行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什么?
    刑事诉讼的制定目的应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一、民办促进教育法目的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社会发展规划。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民办学校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和影响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如下:1.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
    2023-03-22
    222人看过
  • 怎样进行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提交的主要材料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起诉状;2、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3、相关的证据材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
    2023-07-08
    477人看过
  • 上诉了民事诉讼还能进行刑事诉讼吗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后可以提起附带的民事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后的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撤诉裁定后可以上诉吗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撤诉裁定后是否可以上诉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诉讼或法院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下,法院会依
    2023-08-18
    133人看过
  • 民事诉讼后可以再进行刑事诉讼吗?
    民事诉讼之后一般不能再进行刑事诉讼,但是在刑事诉讼之后可以提起附带的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都有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连带赔偿原则、酌情从轻原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二、刑事案件判刑后还需要赔钱吗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有一个诉讼名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
    2023-06-28
    209人看过
  • 行贿诉讼法是如何进行规定?
    一、行贿诉讼法是如何进行规定?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行贿罪,刑法才规定行贿罪。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
    2023-04-28
    286人看过
  • 房产民事诉讼管辖是怎么进行划分的
    房产民事诉讼管辖划分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组织系统,根据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影响的范围,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管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房地产民事纠纷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重大涉外房地产民事纠纷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房地产民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房地产民事纠纷案件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房地产民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房地产案件和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房地产案件。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房地产纠纷民事诉讼地域管辖主要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特殊规定,
    2023-06-13
    50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调解原则是指在调解过程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基本准则和要求,包括自愿平等、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合法合理、及时解决等。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调解过程公正、透明、有效,并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和合作。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应当遵循这些原则,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 更多>

    #调解原则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回避为哪些诉讼继续进行?民事回避的规则是?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民事诉讼中,回避的情形由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进行详细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
    • 可以先进行刑事诉讼后进行民事诉讼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2
      刑事案件不允许先进行民事诉讼,只有刑事案件结束后才能提起民事诉讼。民事案件是刑事案件造成的,受害者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使用母语时,简述具体的有什么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3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使用当地民族共同语言,文字审理和发表法律文件。人民法院应对不通当地民族共同语言,文字诉讼参与者提供翻译。
    • 刑事诉讼从哪些原则上进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17
      刑事诉讼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五、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六、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少数民族能用自己的民族语言进行诉讼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3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