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单位可进行征地及征地小额贷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09:32:54 241 人看过

代表国家的法定相关部门,比如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进行征地及征地小额贷款。除了国家能够征收土地之外,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无权征收集体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村民同意后,可以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暂时转让给他人使用,但不能出卖土地。

一、集体土地是否可以转让

集体土地不可以转让。因为集体土地并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归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如果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二、征收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的程序如下:

1、按照法定程序,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批准;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风险评估,公告征收范围等内容;

3、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

4、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协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土地征收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

土地征收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请求县级人民政府协调等方式解决。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5: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小额贷款相关文章
  • 征地单位强分征地补偿违法吗
    征地单位强分征地补偿的行为是违法的,对强分征地补偿的行为,上级主管部门应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三条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一、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二、农村征地补偿流程是怎样的?1、发布征地预告(或称征地拟公告或征地前公告)由市、县(区)级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拟征地的村(居)委会发布征地预告(或称征地拟公告或征地前公告),告知
    2023-03-24
    120人看过
  • 可以征地的有哪些单位
    征地补偿安置
    可以征地的主体只有国家,即只有代表国家的法定相关部门才能依照法定的程序征收集体土地。除了国家能够征收土地之外,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无权征收集体土地。一、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2023-03-29
    450人看过
  • 土地征收由什么单位来实施?
    土地征收概念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由什么单位来实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国家征收土地是以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依法转移,因此只有法定的政府机关才能行使这项权力,非法定的机关和单位是无权这样做,比如企业、事业单位,都不是征收土地法定的组织实施者。土地征收作用实体法公正性的实现,必须以程序的公正为保障。没有程序的公正,实体法的公正就不能实现。土地征收程序的设置正是为了平衡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并促进土地征收的顺利进行,带动经济和社会发展。
    2023-06-05
    211人看过
  • 哪些单位能够征地
    国家可以征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单位或机关是征地拆迁补偿的实施主体。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一、征地补偿不认同怎么办对征地补偿方案不认同的,如果处于公告阶段,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是在实施过程中对征地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
    2023-06-28
    441人看过
  • 单位征地没有手续
    土地征收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征地的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
    2023-03-27
    161人看过
  • 口粮地可不可以进行强征
    一、口粮地可不可以进行强征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基本农田是可以征收的,但征收基本农田需要经国务院的批准,经批准后才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二、口粮地和承包地的区别口粮地和承包地的区别在于:口粮地(即基本口粮田)作为农民每家每户的自留地可以承包给承包商,但承包地不一定是口粮地
    2023-06-06
    111人看过
  • 什么时候在农村进行征地?
    一般情况下,国家不能随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土地征用只能在紧急情况下发生,比如《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我们认为,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二、农村征地具备的条件要实行征用土地,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2、必须依法取得批准;3、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4、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烧征地;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常熟农村征地拆迁对于农村来讲,农业人口的确定依据主要就是户口登记,而户口在农村的人不一定就是农业人口,要看是否为“农业家庭户”。农业人口主要有两项相关的权利:(一)承包土地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
    2023-07-05
    150人看过
  • 如何查小额贷款征信
    一、小额贷款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企业为核心的综合消费贷款,贷款的金额一般为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办理过程一般需要做担保。二、如何查小额贷款征信个人信用记录是保存在人行征信系统里面的,1、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址查询信用报告;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银行查询。温馨提示:1、可能在其中某个银行已申请或发放贷款成功,征信不一定能及时更新出来;2、多次不符合他行贷款条件,需要引起重视;3、结合有没逾期情况可以判断有在外面借高利贷可能性。
    2023-05-30
    207人看过
  • 拟征地公告是否可以被修改而不进行征地?
    政府征收土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并没法律效力。征收土地公告则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政府征收土地,是以最终发布的公告文件为准的,因为预公告发布以后还会进行修改因此法律效力不如最终公告。政府机关进行征地公告之前应当先向社会进行预征地通告,然后在组织专家以及工作人员等进行征地研讨,确定具体的征地范围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政府机关进行征地的前提是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进行,如果不符合的,被征地人民有权提起行政复议。征地公告公示到正式征地有多长时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公告公示到开始征地有多长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发布征地公告后,在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土地征收。《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七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
    2023-07-04
    186人看过
  • 征地的流程怎么进行?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
    2023-08-17
    209人看过
  • 在我国什么单位有权征收土地
    一、在我国什么单位有权征收土地。省、市的国土局有权征收土地。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二、征收土地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三、征用土地所需手续:(一)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用林地的
    2023-06-03
    499人看过
  • 征地单位拖欠拆迁补偿款怎么办
    征地单位拖欠拆迁补偿款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征地单位未足额支付拆迁补偿款的,不能实施拆迁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一、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怎样的?1、征收调查登记。2、房屋征收决定。3、征收补偿方案(公布)。4、房屋征收公告。5、签订补偿协议。6、房屋征收补偿决定。7、支付拆迁补偿款。8、被拆迁户搬迁。二、拆迁补偿款包括哪些?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
    2023-06-19
    453人看过
  • 征信逾期小额贷款怎么办
    如果借款人并非恶意逾期,具备充足的理由,需要携带有关证明去借款银行说明情况。当借款人将逾期借款还清后,按时还款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应该没有太大的影响。如果出现“连三”(连续三个月逾期未还款);”累六”(累计六次逾期未还款)就属于较为严重的情况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银行通常会把用户划归为问题用户,提高利率或是降低额度,严重的甚至还会拒贷。如果出现此类状况,你需要这么做:定期查询信用记录,发现自身异常状况需要及时和银行沟通,如果有逾期未还的账款需要及时还款,保持良好的信用习惯。通常情况下,银行放贷主要参考近两年的信用记录,如果以前的逾期已经还清则对申贷的影响不大。在还清欠款和利息后,再保持五年良好的信用习惯,逾期记录便会删除。
    2023-05-30
    393人看过
  • 在农村贵州各地征地补偿单位是什么?
    1、现在进行的农村土地确权,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申请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不但是户口本的现有人口,还包括:嫁出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等。例:确权登记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2、个人房屋拆迁补偿分为三部分,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是按照房屋落户人数进行补偿。3、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4、按户口簿里的现有人口,按户确权。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2023-06-25
    91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企业为核心的综合性消费贷款。贷款金额一般在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办理过程一般需要担保。小额贷款是小额贷款技术和实际应用的延伸。小额贷款的条件申请条件: 1、在中国拥有固定住所、当地城市永久居留证(或有效居留证)或有固定... 更多>

    #小额贷款
    相关咨询
    • 深圳市什么单位可以征地!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2
      征地的主体只有国家,即只有代表国家的法定相关部门才能依照法定的程序征收集体土地。除了国家能够征收土地之外,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无权征收集体土地。
    • 用地单位征地补偿款根据什么确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29
      征地补偿标准要根据所正地段的土地类型和产值,以及当地的土地价值来进行相关的判断。每个地区跟每个地区的水平不一样,所以需要根据当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来进行征地补偿。
    •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可以由单位征收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1
      用地者在征地中,因其征地致使他人可预得收入的减少,从而造成权益损失,理应对该全部可预得收入予以补偿,此补偿性质同于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平等原理。该处的“他人”指该被征用土地的承包经营者,包括已转包经营者。村民的该项所得,是其财产损失的金钱补偿,故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同于村民的其他财产,性质上并不具有其他特殊的含义。实际中,用地者在预算出其三大补偿费金额后,将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连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
    • 征地单位发的征地补偿款需要缴税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6
      征地单位发的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因为征地补偿款属于政府发的补贴,政府发的补贴都不需要交税,法律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的免税范围,除了政府发的补贴津贴外,领取的救济金,抚恤金,保险赔偿,军人的复员费,退役金等都不需要交税。
    • 征地补偿款必须由征地单位缴纳税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03
      征地单位发的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因为征地补偿款属于政府发的补贴,政府发的补贴都不需要交税,法律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的免税范围,除了政府发的补贴津贴外,领取的救济金,抚恤金,保险赔偿,军人的复员费,退役金等都不需要交税。